近日,畢節市印發《中共畢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推進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圍繞“三個確保”工作思路,推進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提高思想認識,確保改革思路“高站位”。一是統思想推改革。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是中央和省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務,是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改革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抓好抓實。二是強指導推改革。市委編辦發揮牽頭作用,做好改革指導和溝通協調工作,市直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和指導服務,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三是壓責任推改革。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承擔改革主體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圍繞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的“機構優化設置、擴權賦能”等八項主要任務,細化責任分工,明確完成時限,制定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把握工作重點,確保改革任務“對標準”。一是優化機構設置。鄉鎮(街道)內設機構和事業單位實行總量控制和限額管理,內設機構不超過5個,事業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個,鼓勵和支持各地進一步綜合設置鄉鎮(街道)機構。各縣(市、區)經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實行“獨立財政管理”的鄉鎮可單獨設立財政所。尚未獲批的,待批復後再設置。二是強化編制保障。各縣(市、區)統籌編制資源,通過“減上補下”等方式加強鄉鎮(街道)編制資源配備,充分考慮人口、面積等因素,合理配置鄉鎮(街道)編制資源,結合實際制定編制資源下沉鄉鎮(街道)的具體措施並抓好落實。嚴禁擠佔和挪用鄉鎮(街道)人員編制,及時辦理鄉鎮(街道)提出的編制使用計劃。鄉鎮(街道)統籌使用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人員,綜合配置工作力量。三是提升治理能力。各縣(市、區)夯實基層基礎,結合實際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推動治理重心下移,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的原則,盡可能將資源、服務、管理下放鄉鎮(街道),強化基層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統籌推進集中審批服務、一支隊伍管執法、一張網管治理、工作職責清單化、為基層減負等工作。
強化組織保障,確保改革責任“壓得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把抓改革舉措落地作為政治責任,周密部署,統籌安排,壓茬推進縣級機構改革和鄉鎮(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各縣(市、區)黨委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協調解決重大事項,督促改革有序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大指導力度。相關職能部門積極發揮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有序穩妥推進。凝聚改革共識,為改革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環境。堅持先立後破、不立不破原則,有組織、有步驟、有紀律推進改革,確保機構、職責、編制、人員等嚴格按照要求有序調整到位。注重把握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確保思想不亂、工作不斷。三是嚴明紀律規定。嚴格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幹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嚴肅查處改革過程中的違規違紀問題和“條條干預”行為。不允許搞變通,不允許拖延改革,確保改革任務順利完成並通過評估驗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