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荔波縣小七孔鎮拉歐村清水塘取水口,通過對取水設施進行標準化改造後,取水口周邊環境、設施安裝、管線布設、標牌設立等進一步規範,責任單位、監督單位等信息一目了然。
“過去,由於取水口沒有保護措施、水泵房周邊環境差等,存在諸多安全隱患。”荔波縣水資源保護站站長石越秦介紹,通過規範化建設後,取水口接受社會監督更加透明化。
該縣取水工程(設施)管理規範化建設,是貴州認真踐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堅持“四水四定”原則,從嚴從細管好水資源的一個縮影。
據了解,為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落實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取用水行為,2023年由貴州省水利廳牽頭起草、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布《取水工程(設施)管理規範》(DB52/T 1775-2023)(以下簡稱《規範》)。《規範》對河道外取用水戶新、改、擴建取水工程(設施)從取水頭部建設、取水管道設置、計量設施安裝、取水工程核驗、取用水管理、取水口標識牌、檔案管理等方面進行規範,為動態更新掌握全省取水口現狀,規範取用水行為,健全取水口長效監管機制奠定了基礎。
“該《規範》也是全國首例省級地方標準,將於2024年3月1日開始施行,為全省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提供了技術支撐和政策保障。”貴州省水利廳水資源管理處處長楊曉春説,下一步將圍繞水資源高效集約安全利用,對全省新改擴建取水工程要嚴格遵照《規範》執行,已建取水工程要逐步對標改造,着力打造全國水資源管理的貴州樣板。(潘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