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領導親自出庭應訴,不僅消除了我的誤會,也讓我看到咱們黨委政府對老百姓的滿滿誠意,我願意撤訴。”周先生在法庭上感慨道。
原來,周先生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時,誤以為政府不作為,遂將縣人民政府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當日,縣領導出庭應訴,為周先生詳細解釋了誤會,周先生感受到政府部門解決問題的誠意,逐步消除了對立情緒,最終選擇當庭撤訴。
今年以來,余慶縣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行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職責,圍繞“三個優化”“四大關節”“五項重點”紮實做好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全力護航法治政府建設。
做好“三個優化”抓好行政復議
優化行政復議受理流程。嚴格按照行政復議“合法、公正、公開、高效、便民、為民”的原則,持續鞏固抓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成果,通過“集中受理、集中審理、集中決定”,實現全縣行政復議工作全過程“一口對外”,不斷提高行政復議權威和公信力。
優化行政復議案件申請。建立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對具有調解可能的復議申請,及時組織所涉單位和當事人調解,高效便捷處理行政爭議。
優化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實行審理繁簡分流,類案專人負責,通過集體研究、實地調查等辦案措施,優化復議資源配置,提高審理質效。
把握“四大關節”抓好行政應訴
訴前抓化解。提前對接有涉訴風險的單位,盡最大可能通過溝通、協調等方式化解爭議。
審前抓調解。建立行政爭議協調化解機制,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律師等專業人士,及時召開研判會,應調盡調,同時做好應訴答辯等各項準備,確保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形成合力。
訴中抓規範。嚴格執行《余慶縣行政機關行政訴訟案件溝通備案制度》規定,所涉行政訴訟案件的行政機關需在人民法院開庭時間前2日將出庭應訴人員情況向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備案,確保全縣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
訴後抓總結。常態化開展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切實做好行政應訴“後半篇”文章,助力轄區“兩降一保”工作。
突出“五個重點”抓好訴源治理
建立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賬,定期對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展開分析,及時梳理存在的問題和難點並進行調度。
針對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向相關單位發放意見書,並定期在全縣進行通報,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將行政復議糾錯率、行政訴訟敗訴率及負責人出庭應訴率納入法治政府建設年度考核,壓實工作責任。
充分發揮行政復議接待窗口、基層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作用,積極開展調解化解行政爭議工作。對於復議訴訟案件,引導申請人選擇調解程序解決行政爭議。
拓寬復議應訴與執法監督溝通渠道,通過開展自查自糾、案件集中評查和專項監督等,推動行政執法規範化,從源頭減少行政爭議發生。(林家輝 龍浩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