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事·感動貴州】辦案出實績 調研出經驗——“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吳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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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事·感動貴州】辦案出實績 調研出經驗——“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吳嵐

2023-11-03 22:42:06  來源:畢節市委宣傳部

  吳嵐,男,1980年9月出生,漢族,貴州省大方縣人,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法律碩士,貴州省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四級高級法官,中國共産黨畢節市第三次黨代會代表。曾被授予“全國法院辦案標兵”“貴州審判業務專家”“全市優秀共産黨員”等榮譽稱號。

  始終保持政治立場堅定

  吳嵐同志對黨忠誠,信念堅定,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始終保持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憲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具有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職業使命感。

  帶頭辦理重大疑難案件

  作為員額法官,吳嵐帶頭辦理案情重大、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大的案件,嚴把案件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帶頭辦理重大責任事故認定、行政協議等新類型行政案件,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2014年被評為“全省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個人”,2018年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第1期“西南地區優秀中青年法官養成計劃”並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挂職鍛煉,2021年被推選為中國共産黨畢節市第三次黨代會代表,2021年被中共畢節市委授予“全市優秀共産黨員”榮譽稱號。

  堅持調判結合公正司法

  吳嵐有着紮實法學理論基礎和豐富辦案經驗,近5年來辦理案件1000余件,辦案數量在所在庭室名列前茅,案件質效好。堅持調判結合,定分止爭,努力通過調解結案實現案結事了人和,實質化解行政爭議。堅持公正、客觀、實事求是的原則和認真、嚴謹、負責的工作態度,在日常辦案過程中謹慎細緻,耐心分析研究每一個案件,並能做到舉一反三。將群眾利益擺在第一位,為群眾辦實事。如在辦理某工傷案件中,工傷認定部門曾以司法鑒定意見不屬於職業病診斷鑒定為由,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死亡職工親屬提起行政訴訟後,吳嵐根據工傷保險的立法精神並結合在案證據,判決撤銷了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後來工傷認定部門根據生效裁判的指引,重新作出認定工傷決定,切實維護了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善於總結提煉司法經驗

  辦理案件的同時,吳嵐注重總結提煉司法經驗,緊緊圍繞審判實踐中發現的疑難熱點問題進行調研,並撰寫多篇調研文章。其中,撰寫的畢節市徵地拆遷、房屋徵收等領域相關調研文章入選2021年畢節市重點調研課題成果選編。撰寫的1起案例榮獲最高人民法院第七屆全國法院行政審判優秀業務成果三等獎,參與審理的1起案件庭審榮獲第三屆全國法院“百場優秀庭審”。辦理的1起工傷案件被評為典型案例,作為統一轄區法院類案的裁判標準。撰寫的裁判文書、案例分析、調研報告等多次被推薦到上級法院參加評審、複審等。2021年被省法院評為“全省法院行政、國家賠償審判先進個人”、2021年被省法院授予“貴州省審判業務專家”稱號,202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辦案標兵”稱號。

  積極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吳嵐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設,將司法功能從事後監督拓展到源頭預防,對行政案件審理中反映行政執法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問題,通過到行政機關授課、召開座談會、提供諮詢意見等方式,幫助行政機關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作為畢節市人大立法諮詢專家、市政府案件評審專家,為畢節市行政立法、執法、重大行政決策等積極建言獻策,助力法治畢節示範創建。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案件辦理中依法保障扶貧項目、民生工程順利進行,對處罰不當的一些項目工程裁定不準予強制執行,並通過釋法説理引導行政機關執法時充分考慮社會效果,深刻領會並充分利用政策紅利助力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畢節市“打贏攻堅戰、建設示範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2022年該吳嵐被推薦為“優秀法治人才”,省委依法治省辦在省司法廳門戶網站設專欄進行了集中展示。

  堅持忠誠履職勤勉敬業

  吳嵐廉潔自律,恪守法官職業道德和法官行為規範,忠誠履職勤勉敬業。始終牢記“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做到“政治上跟黨走,經濟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丟醜”,築牢思想防線。在工作、生活中始終嚴格按照黨章要求自己,埋頭苦幹,任勞任怨,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近年來多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優秀法官、先進工作者等。

  【相關鏈結】

  吳嵐:當好推進法治建設標兵

[責任編輯:劉昌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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