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發布《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標誌設置規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標誌設置規範》兩項貴陽市地方標準。兩項地方標準均由貴陽市交通委員會提出並歸口,貴陽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有限公司等單位共同參與起草,實施時間為2023年10月1日。
《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標誌設置規範》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標誌設置的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設置要求等,適用於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內及列車內的公共區域。《規範》注重強化乘客導向,並對線路標誌色、站外導向標誌等作了一定規範,要求各導向標誌之間的信息內容應具有連續性,導向標誌與位置標誌應形成“導向-位置”系統;宜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周邊500 米範圍內的公交車站、商業設施、交叉路口等人流密集的地點連續設置站外導向標誌。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標誌設置規範》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標誌設置的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設置要求等,適用於城市軌道交通列車、車站和場段等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規範》注重安全標誌的安全高效、清晰醒目、簡潔易懂,對安全標誌型號和尺寸、顏色和幾何圖形用途、襯邊、選型等作了具體細緻規定。
客運服務標誌和運營安全標誌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重要部分,對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流程效率、乘客體驗具有重要影響。貴陽地鐵部分線路採取採用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建設,意味着可能存在多家地鐵建設、運營公司。兩項城市軌道交通地方標準的發布實施有利於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標誌和運營安全標誌的統一,為相關標誌的設置、安裝和維護提供了參考,便於行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促進提升城市軌道交通整體的運營服務和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乘客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獲得感,助力貴陽貴安城市交通健康發展。(楊靜 劉彥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