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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公積金提取政策有調整 8月1日起施行

2023-07-22 10:43:15  來源:貴陽晚報

  7月20日,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對部分提取政策作適當調整。其中規定,8月1日起,職工及配偶已辦理償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本息提取業務的(提前償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本息的除外),須於提取之日起滿12個月方可辦理該套商業住房按揭貸款的委託扣款業務。

  通知提出,為進一步滿足繳存職工住房剛性需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根據《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結合貴陽貴安實際,此次對部分提取政策作適當調整。

  另外還有兩項調整內容。一項是職工在該中心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該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前,職工本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只能用於償還該套住房貸款。若主貸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大於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共同借款人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共同借款人可辦理銷戶提取業務。

  另一項是職工及配偶符合多項住房公積金提取情形(銷戶類提取除外),且在該中心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每12個月內只能選擇一項提取情形辦理提取業務。(記者 商昌斌)

[責任編輯:鄧嫻 謝素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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