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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出臺

2023-06-30 09:35:45  來源:貴州日報

推進政務數據“聚、通、用”

《貴州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出臺

  近日,《貴州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出臺,將進一步規范全省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推進政務數據“聚、通、用”。該辦法對適用于政府部門非涉密政務數據資源採集、存儲、共用、開放、授權運營、調度、安全等行為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進行了詳細説明。

  在數據授權運營方面,該辦法明確,在依法利用和保障安全的原則下,由各級大數據主管部門統一授權具備條件的經營主體運營本級政務數據,開發形成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數據服務和産品,並通過貴陽大數據交易所進行交易。

  同時,支援行業企業、互聯網平臺企業與政務數據運營機構合作,建設行業數據服務平臺,依法推動政府和企業數據融合應用。鼓勵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利用政務數據服務和産品構建農業、工業、金融、交通、教育、城市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規范化數據開發利用的場景,培育數字經濟新産業、新業態和新模式,發揮政務數據資源的經濟價值和社會效益。

  在數據開放方面,該辦法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貴州省政府數據開放平臺申請有條件開放的政務數據資源,由數據提供部門同級大數據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規范性審核。審核通過的,轉至數據提供部門;審核未通過的,駁回申請並説明理由。

  數據提供部門收到數據開放申請時,能夠立即答復的,應當立即答復;不能立即答復的,應自收到申請之時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同意開放的,數據提供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按流程予以開放;不同意開放的,應提供不予開放的依據或理由。(記者 方亞麗)

[責任編輯:黃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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