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小電梯”承載“大民生” 公益訴訟助推安全生産
安寧區人民檢察院以優質檢察建議助推社會治理水平提升
2018年以來,最高檢以上率下,匯總分析司法數據、典型案例,圍繞校園安全、司法公告送達、金融監管、窨井管理、虛假訴訟、網絡空間整治、寄遞安全、安全生産監管等工作向有關部門發出第一至八號檢察建議,助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安寧區人民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一至八號檢察建議”文件精神,制定出《蘭州市安寧區人民檢察院持續推進最高檢“一至八號檢察建議”工作方案》,以更優質的檢察建議助推社會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不斷提升。
在現代生活中,電梯已成為高層建築和公共場所的標配,電梯安全隱患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産安全。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檢“八號檢察建議”,築牢安全生産防線,安寧區檢察院堅持“我管”促“都管”,以特種設備安全公益訴訟為切入點,充分履行公益訴訟安全生産領域職能作用,加大安全生産領域司法保護力度,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電梯安全
排摸安全隱患
安寧區人民檢察院收到反映轄區內部分電梯存在安全隱患的群眾線索後,立即對全區多個住宅小區、公共場所的電梯使用情況進行調查,發現部分小區電梯存在超期未檢設備、使用違法禁用電梯、未張貼或未在顯著位置張貼安全注意事項、檢測合格標誌等安全隱患,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期間,公益訴訟辦案組在辦案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的電梯多位於老舊小區,且小區內物業企業在電梯運行監管過程中普遍存在重使用輕維護現象,對電梯日常運行過程中存在的違規現象監管不力。為確保辦案質效,安寧區檢察院借助蘭檢微共治平台,通過公益訴訟線索隨手拍,徵集案件線索。
制發檢察建議
聽證整改情況
經充分調查核實,安寧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負有監管職責的行政單位制發了訴前檢察建議,要求相關單位履行法定職責,消除涉案小區的電梯安全隱患問題,並對全區電梯使用情況進行排查,確保安全隱患及時消除。相關行政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實地走訪現場進行檢查,督促小區物業公司與電梯維修單位簽訂《電梯維護保養協議書》,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定期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補齊安全注意事項、檢測合格標識等,確保電梯安全運行。收到回復後,安寧區檢察院對整改情況進行了初步評估,隨後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參加。聽證會上,承辦人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相關單位分別就該案涉及的監督職責、履職整改情況作了詳細説明,在充分了解電梯運行現狀聽取該案的基本情況後,聽證員一致&&,通過檢察機關的監督和行政部門的依法履職,該案的辦理達到了預期的效果。下一步,檢察機關和相關部門可以結合工作職能加強宣傳,進一步提升群眾的安全意識。
持續跟進監督
守護群眾“上下”安全
安全無小事,防患於未然。安寧區人民檢察院對電梯安全隱患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以商超、酒店、學校、醫院、住宅小區等場所使用的電梯為重點,通過查看整改&賬、實地走訪相關居民群眾等方式,查看維保記錄是否完整,張貼電梯使用標識與電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項是否規範,詳細了解監管部門督促履職情況。跟進監督結果顯示,存在安全隱患的電梯均已更新特種設備使用標誌並公示,監管部門通過在全區範圍內開展電梯安全專項監督活動、強化安全宣傳等形式積極履職,行政公益監督取得預期成效。同時以此次為契機,加大宣傳引導,推動最高檢“八號檢察建議”深入民心,助力提升轄區安全生産綜合治理水平。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張 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