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嚴肅查處疫情期間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2021-10-27 10:02:15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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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甘肅嚴肅查處疫情期間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秩序穩定,10月25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甘肅省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哄抬價格違法行為認定指導意見》,進一步強化和規範甘肅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意見》明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經營者銷售口罩、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以及糧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時,以下情形可認定為哄抬價格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哄抬價格行為;生産成本或進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在10月16日後超出原價銷售或者提供服務的行為;商品進貨成本發生變化,相關商品購銷差率超過10月16日之前購銷差率的行為;10月16日前未實際銷售,或者10月16日前實際交易情況無法查證,以及銷售商品無參照原價,其購銷差率超過30%的行為。

    《意見》強調,各地要依法依規、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具有主觀故意、實施哄抬價格的行為,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要主動加強與公安、司法等部門的溝通協商,形成協同合力。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制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僅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口罩、抗病毒藥品、消毒殺菌藥品、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糧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其他重要商品價格違法行為參考適用。(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曹立萍)

責任編輯: 劉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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