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深圳新市民金融服務水平,近日深圳銀保監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了《關於加強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聚焦新市民金融服務七大重點領域,助力深圳新市民勞有厚得、住有宜居、幼有善育、學有優教、病有良醫、老有頤養、弱有眾扶,讓金融服務惠及深圳千萬新市民,全面提升新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並明確了深圳新市民金融服務“四專四化”的工作思路,即鼓勵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建立專項激勵機制、實施專業化産品和服務創新、設立新市民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崗,實現新市民金融服務的便利化、均等化、透明化和人性化。
針對深圳創新創業氛圍濃厚,民營小微企業密集的實際情況,《實施細則》提出強化新市民創業支持,加大對個體工商戶以及吸收新市民就業較多的小微企業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商業銀行優化新市民創業信貸産品,按照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通過降低貸款利率、減免服務收費、靈活設置還款期限等方式降低新市民創業融資成本。優化創業擔保貸款辦理流程,推行電子化審批,進一步減少新市民創業擔保貸款反擔保要求。加大對個體工商戶轉為企業的支持,為轉型後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延長降低融資擔保費率政策期限,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率最高減免40%,執行期限由2022年8月底延長至2022年底。
《實施細則》提出,積極配合深圳“十四五”期間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間)的工作目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銀團貸款、保險資金通過直接投資或認購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保險私募基金等方式,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提供長期資金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參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REITS)。支持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加快與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對接,推動增加長租房源供給,落實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要求。優化新市民安居金融服務,提高住房公積金服務水平,積極推進房屋交易與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有效銜接。
《實施細則》提出,要強化銀校政企合作,加大中小學校、幼兒園新改擴建金融服務力度,助力深圳百萬學位建設計劃實施。支持托育和學前教育發展,鼓勵商業銀行優化産品、服務,簡化審批流程,支持民辦托育機構合理融資需求。鼓勵保險機構承保嬰幼兒照護服務責任保險,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責任險和意外險業務。支持新市民職業技能培訓,配合做好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管理工作,積極探索為新市民提供公益性的線上線下教育平台。
《實施細則》明確,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與醫保部門合作,持續推廣深圳重特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深圳專屬團體醫療險以及深圳專屬重疾險,有效服務新市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保障需求,為新市民提供更加靈活的健康保險産品,做好非深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配套服務。
《實施細則》提出,要支持新市民在常住地就地養老,助力培養一批發展可持續、運營規範、市場口碑良好的養老服務機構,助力養老機構預付費資金監管平台的建立。完善新市民養老保障金融服務,支持保險機構探索發展涵蓋多種保險産品和服務的綜合養老保障計劃,鼓勵創新開發居家養老責任保險。健全適老金融服務,持續升級智慧養老頤年卡,結合老年人習慣,加強網點適老化升級改造。
《實施細則》提出,要保障新市民合法權益,鼓勵銀行保險機構設立新市民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崗,充分利用深圳市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促進會、深圳市保險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的糾紛化解作用,配合政府部門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平台和勞資糾紛預警系統。提升新市民個人賬戶服務的便利性,優化個人賬戶開戶流程,推行個人簡易開戶服務。支持商業銀行合理減免新市民個人借記卡工本費、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短信服務費等費用。
《實施細則》明確,要踐行“金融為民、教育為先”理念,利用好深圳線上政務服務平台和相關宣教平台,廣泛宣傳並積極對接新市民金融服務。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務宣傳月”“普及金融知識守住‘錢袋子’”“金融聯合教育宣傳月”等集中性宣傳教育活動,全方位多渠道宣傳新市民金融服務。提升風險防範意識,開展防騙反詐、防範非法集資等宣傳教育,增強新市民金融反詐能力。
為推動新市民金融服務工作落地見效,《實施細則》還提出了強化機構主體責任、建立與政府部門協同機制、完善盡職免責長效機制、推進信息共享和風險分擔等組織機制保障,確保新市民金融服務各項工作取得實效。下一步,深圳銀保監局將繼續聯動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政府相關部門,推動銀行業保險業機構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務水平,合力打造新市民金融服務的“深圳樣板”。(記者 湯莎 通訊員 許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