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於今年元旦起全面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該政策通過數字化手段,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發放專屬消費券,用於抵扣日常照護服務費用,旨在精準減輕家庭照護負擔。
政策面向居住在福州市、經專業評估達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級的60周歲以上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待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補助、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服務的老年人,不納入本補貼範圍。
據了解,本次補貼實施期限為2026年1月至12月,旨在為老年人提供穩定的制度性保障。補貼通過“民政通”(含App、微信或支付寶小程序)以電子消費券形式,按自然月向補貼對象發放。評估結果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可領取一張100元的消費券用於抵扣評估費。
在購買服務時,可憑券按比例抵扣費用。其中,購買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急、助醫服務,以及康復護理、日間托養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可補貼50%,購買養老機構入住30天以上長期服務或短期“喘息服務”可補貼40%,每人每月最高補貼額度為8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對於其符合此次補貼項目範圍內的養老服務消費金額,扣除已享受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後,個人自付部分可通過電子消費券按規定比例予以抵扣。
電子消費券當月有效,僅限於抵扣補貼項目範圍內的養老服務消費金額,無法提現。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或其親屬、代辦人可通過“民政通”線上註冊個人賬號並提交申請,在線預約能力評估後,經評估機構受理評估,並由縣級民政部門審核符合條件者,將在5個工作日內收到首月電子消費券。
政策實施將採取“由點及面、穩步推進”的策略,優先確保流程順暢、服務規範。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只要在2026年內領取消費券,其當月産生的合規服務消費將按規定獲得補貼。目前相關核銷流程正逐步優化,政策紅利全年有效。
市民政局提醒,養老服務消費券並非現金補貼,其核銷需滿足相應條件。例如,欲享受每月最高800元的補貼額度,當月購買符合規定的服務總額須達到相應比例。政策旨在確保財政資金精準用於提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實際生活質量。
各縣(市)區民政局&&電話

特別提醒:“民政通”不會以任何形式向市民索要驗證碼、密碼或銀行卡號。請大家務必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切勿向陌生人透露敏感信息或轉賬,謹防詐騙。市民如有任何疑問,可與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記者 潘溫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