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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會發布“雙12”消費提示-新華網
為此,省委會建議,消費者購物前應制定明確清單,區分生活必需品與可囤貨商品,避免因促銷産生衝動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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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會發布“雙12”消費提示

2025-12-11 10:04:31 來源: 福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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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11”剛結束,“雙12”又來了,面對商家花樣翻新的促銷手法,省消委會昨日發布消費提示,呼籲消費者保持清醒頭腦,讓每一筆支出都物有所值。

  近年來,不少商家採用“限時秒殺”“限量搶購”“滿減湊單”等方式製造“促銷焦慮”,甚至運用算法精準推送廣告。一些消費者因“怕錯過優惠”而大量囤貨,導致商品閒置或過期,不僅造成經濟損失,也帶來資源浪費。為此,省委會建議,消費者購物前應制定明確清單,區分生活必需品與可囤貨商品,避免因促銷産生衝動消費。同時,注意跟蹤商品價格走勢,借助比價工具或歷史價格查詢功能,警惕“先漲後降”等虛假優惠行為。

  在直播帶貨、短視頻“種草”等新興購物場景中,省消委會提醒,部分商家可能通過精美包裝、濾鏡修飾或誇張宣傳來美化商品,尤其在美粧、食品、家居等領域,容易使消費者因“顏值”或“網紅效應”而忽略産品實質。消費者應把注意力放在商品成分、材質、保質期、適用人群等關鍵參數上,避免被外表或營銷話術誤導。此外,建議多維度參考商品評價,結合第三方測評與親友推薦,識別並警惕“刷好評”現象。

  省消委會提示,進行預付消費時,需核實商家資質,避免因小額優惠盲目大額充值,並盡量選擇“即充即用”模式;跨境購物應通過正規&&,主動核查報關單、質檢證明等文件,防範以“國內發貨”冒充“海外直郵”的情況;二手交易推薦在專業&&完成,利用&&支付保障資金安全,勿脫離&&進行線下轉賬。

  此外,消費者在購物過程中應注意保存聊天記錄、訂單截圖、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據。若發生消費爭議,可先與商家或&&協商,也可通過12315熱線、全國消協智慧315&&等渠道投訴舉報。(記者 沐方婷)

[責任編輯:連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