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商務廳獲悉,近日我省印發《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支持打造國內外品牌首發、首秀、首展、首店的集聚高地和原創品牌孵化地,最高獎勵100萬元。
支持國內外知名品牌開設福建首店、省內原創潮牌開設首店,對符合條件的均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支持品牌首發首秀活動,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不超過實際投入的50%,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支持首展落地福建,對經商務部審批,冠名“世界”“全球”“亞洲”“中國”“國家”“全國”“中華”,且市場化舉辦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展會,首屆在我省落地舉辦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在打造“福品首發”平台方面,支持各地常態化開展福品首發首秀首展等活動,聚焦地理標誌産品、名特優産品、老字號、區域公共品牌、國貨國潮等地方特色福品,打造福品消費場景;支持本省企業在省內外商圈、步行街等消費集聚區新開設或重裝升級打造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福品展示中心,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另外,我省鼓勵各地聚焦場景化改造、品質化供給、數字化賦能、多元化創新、供應鏈提升等方面,積極推動商圈、步行街、大型商超、便民生活圈等開展零售業創新提升工程,培育城市商業首發經濟承接載體,打造一批特色零售業創新消費場景。(記者 吳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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