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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裏法院發布案例:未經肖像授權 AI“換臉”就是侵權-新華網
"  法院認為,A公司運營的“AI變身”小程序存在明顯的商業屬性,未經圓圓授權使用其視頻肖像供用戶進行修改替換,此舉嚴重侵犯了圓圓的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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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裏法院發布案例:未經肖像授權 AI“換臉”就是侵權

2024-11-07 11:45:04 來源: 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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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張平原

  擁有百萬粉絲的博主,起訴某短視頻&&下的小程序“AI變身”運營公司,指控其未經授權使用自己的肖像,並供用戶通過換臉技術與其視頻形象進行面部替換。法院最終判決&&運營公司向博主書面道歉,並賠償律師費及經濟損失共計5000元。

  近日,湖裏法院審理了一起因AI“換臉”技術引發的肖像權糾紛案。這一案例揭示了AI“換臉”技術在未經授權使用肖像時可能造成的法律風險,為公眾和企業敲響了警鐘。

  案情回顧

  侵犯博主肖像權

  AI技術成關鍵爭議點

  圓圓(化名)是國內知名短視頻博主,擁有114萬粉絲,主要發布個人形象視頻。今年年初,她偶然發現某&&的小程序“AI變身”未經允許,直接使用其個人視頻,供用戶上傳照片實現“換臉”體驗。該小程序用戶可通過付費或觀看廣告的方式,就能將圓圓的原視頻形象進行面部替換操作。

  圓圓認為自己的肖像權和個人信息權利受到了侵害,於是將“AI變身”小程序的A公司訴至法院。要求A公司停止肖像權侵害、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律師費用。

  在庭審過程中,A公司辯稱其公司未直接運營該小程序,且未在程序中添加明確的公司相關信息,因此不應承擔責任。然而,法院認為A公司未能提供相應證據佐證其辯解,駁回其抗辯。

  法院認為,A公司運營的“AI變身”小程序存在明顯的商業屬性,未經圓圓授權使用其視頻肖像供用戶進行修改替換,此舉嚴重侵犯了圓圓的肖像權。

  綜上,法院一審判決A公司應向圓圓書面道歉,並承擔律師費3000元以及經濟損失2000元。

  法官説法

  肖像權受法律保護

  AI技術不應成為侵權藉口

  承辦本案的法官&&,個人肖像權應當受到法律的全面保護,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未經允許擅自使用。儘管AI技術的創新性為新興娛樂産品帶來了全新體驗,但此類技術的應用應在法律框架內進行,確保在尊重個體權利的前提下使用他人肖像。A公司未經授權便將圓圓的肖像用於商業用途,顯然已觸犯法律,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此外,對於因侵權行為造成的財産損失,被侵權人有權請求賠償,A公司所支付的律師費、圓圓提出的賠償金額均具法律依據。同時,法院結合圓圓在網絡上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情節以及對其造成的影響等因素,酌情確定了賠償金額。

  法官提醒,&&和開發者在推出AI工具時,應充分尊重用戶的隱私權、肖像權等基本權利,同時在內容審核、授權確認等環節設立清晰的規則。此外,用戶也應增強法律意識,遇到個人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尋求法律援助。

  記者手記

  權利與技術並存 行業需規範發展

  AI“換臉”技術的應用已在多個娛樂&&掀起熱潮,不少用戶樂於體驗“化身他人”或“換臉明星”的互動形式。隨着技術應用的快速普及,未經授權使用他人肖像、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也隨之增多。本案為相關&&及運營公司敲響了警鐘:AI技術的廣泛應用不應成為侵權行為的藉口。

  本案不僅為圓圓維護了合法權益,更為廣大公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課。在AI技術快速發展的當下,法律對於個人權益的保護始終“在線”,無論技術如何演變,基本人權不容侵犯。(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湖法宣)

[責任編輯:程立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