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福建省公安交管部門獲悉,繼7月1日起福州等60個城市試點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後,11月4日至12月2日,全國將分三批全面推廣應用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
其中,我省城市啟用時間為:11月4日,莆田、廈門;11月18日,漳州、龍岩;12月2日,三明、南平、寧德、平潭。廣大車主可以對照本地啟用時間安排,通過“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行駛證。
電子行駛證式樣全國統一,群眾可以在辦理車輛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交管窗口業務時出示使用,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授權他人使用,便利委託他人代辦業務。同時,可以拓展辦理客貨運輸證照、保險理賠等應用場景。
需要説明的是,電子行駛證主要應用於相關窗口業務辦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紙質行駛證應隨車攜帶。(記者 張鐵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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