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省應急管理廳、省財政廳日前印發通知,部署開展2024-2025年度全省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
通知指出,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的重要內容,是歲末年初關鍵節點解民憂、惠民生、暖民心的一項重要舉措,體現黨和政府對受災群眾的關心關懷。各地應急管理、財政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實救助主體責任,早謀劃、早行動,周密安排部署,細化工作方案和措施,高效有序做好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
通知強調,要按照“戶報、村評、公示、鄉審、縣定”程序,全面細緻開展受災群眾救助需求摸排,及時將因災遭遇臨時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納入救助範圍;要精準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員底數和資金、物資需求,確保應救盡救、公開公平公正;要認真履行災害救助主體責任,完善救助標準,強化本級冬春救助款物保障,對受災困難群眾針對性開展分檔救助,加強倒房重建戶、農作物絕收戶、留守兒童等重點群體救助幫扶。要加快救助資金下達進度,依託國家自然災害災情管理系統和福建省鄉村振興(惠民)資金在線監管系統,確保資金在春節前全部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堅決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等現象。(記者 何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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