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印發,明確強化外商投資項目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
若干措施包含“總體要求”“加強重大外資項目招引”“依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待遇”“持續加強外商投資保護”“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優化外商投資促進方式”“加強組織實施”等8個部分19條具體舉措。
其中,在加強重大外資項目招引方面,圍繞我市16條重點産業鏈發展布局,加強精準招商,落實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策劃引入更多重大外資製造業項目落地,推動産業鏈補鏈強鏈延鏈。
在依法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待遇方面,我市&&的支持産業發展、擴大內需等政策措施,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或涉及國家安全領域外,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歧視外商投資企業及其産品和服務。
在提高投資運營便利化水平方面,外商投資企業聘雇並推薦符合條件的外籍高級管理、技術人才可在企業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公安&&境管理部門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在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方面,統籌用好省、市商務領域資金,對落地我市切實開展經營建設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者年度新增實際到資金額(含增資)累計達300萬美元及以上,按實際到資金額的1.5%比例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製造業企業,以及納入國家標誌性外資項目和省重點領域外資項目,境外投資者年度新增實際到資金額(含增資)累計達500萬美元及以上,按實際到資金額的2%比例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記者 馬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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