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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貿片區&&措施支持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新華網
《措施》鼓勵企業首辦跨境人民幣業務,對首次辦理跨境人民幣業務的企業(“首辦戶”企業)也設立了獎勵機制,對相關企業按照其當年度發生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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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自貿片區&&措施支持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

2024-07-01 11:31:10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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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福州自貿片區管委會獲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穩慎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戰略部署,福州自貿片區管委會聯合人行福建省分行,制定和發布《支持跨境人民幣業務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支持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助力福州自貿片區高質量發展。

  《措施》提出,鼓勵企業擴大經常項目跨境人民幣使用。為此,設立獎勵機制,對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金額較上一年度增加1000萬元的企業,將按照一定的比例給予獎勵。同時,《措施》鼓勵企業擴大對&經常項目跨境人民幣結算,特別設立了針對對&經常項目跨境人民幣結算的獎勵措施,以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的融合發展。

  《措施》鼓勵企業首辦跨境人民幣業務,對首次辦理跨境人民幣業務的企業(“首辦戶”企業)也設立了獎勵機制,對相關企業按照其當年度發生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措施》明確支持企業享受更高水平便利化政策,跨境人民幣“首辦戶”及優質企業可享受銀行機構提供的跨境人民幣業務便利化服務;對包括專精特新、供應鏈等在內的特定領域核心企業,以及符合條件的台資或對台貿易企業,在做好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可放寬條件優先納入優質企業範疇。

  《措施》鼓勵個人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支持在福州片區內工作或居住的境內外個人辦理人民幣跨境結算業務。片區內銀行機構將優化相關業務流程,旨在為個人用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跨境結算服務,滿足居民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此外,《措施》鼓勵銀行提升跨境人民幣服務水平,從供給端着手激勵,對辦理跨境人民幣業務增量達到一定金額的銀行將給予獎勵。

  據悉,該《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業務參照本《措施》執行。獎勵按免申即享流程辦理,按年兌現。(記者 卞軍凱)

[責任編輯:程立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