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知識産權局、福建省版權局聯合印發《福建省展會知識産權保護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加強展會知識産權保護,促進我省展會業健康發展。據悉,《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指引》適用於在福建省範圍內舉辦的投資(貿易)洽談會、交易會、推廣會、博覽會、展覽會、展銷會、展示會等(以下統稱展會)活動中,與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産權保護有關的事務。
《指引》分為總則、知識産權管理、投訴與處理等章節。其中,“知識産權管理”部分對知識産權保護約定、參展項目知識産權狀況展前審查制度建立、展會知識産權投訴服務機構設立與職責等進行了規範,“投訴與處理部分”部分對投訴機構、投訴材料、不予受理情況、惡意投訴等內容進行了規範,為展會知識産權保護提供了具體有效的引導。(記者 沐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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