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日前印發《關於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的措施》,立足福建實際&&10條具體措施,持續激發文旅消費潛力,推進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
措施包括:拓展文旅消費新空間;豐富文旅産品有效供給;舉辦文旅促消費活動;優化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提升文化場館消費功能;鼓勵創排精品旅游演藝;擴大鄉村文旅消費規模;引導金融支持文旅消費;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提升文旅消費服務品質。

5月2日,游客在福建省泉州古城西街游玩。新華社發(張九強 攝)
其中,在拓展文旅消費新空間措施中,福建將支持全省5個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城市、11個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走前頭、做表率,舉辦文旅促消費活動,創新文旅消費場景,豐富文旅消費業態。
在豐富文旅産品有效供給措施中,福建將圍繞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打響“海絲起點 清新福建”品牌,建設環武夷山、泰寧丹霞、福建土樓、鼓浪嶼、泉州古城等5個世界遺産地文旅集聚區,拓展紅色文化、綠色休閒、藍色海絲等3條旅游帶,建設沿長征國家文化公園福建段、沿福建濱海風景道、沿武夷山國家森林步道、沿戴雲山森林步道、沿古驛道、沿江河、沿綠道等文旅線路和産品,發展路衍經濟。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措施的&&充分考慮了今年以來文旅消費市場結構的新變化、新趨勢,主動適應新形勢、新階段福建文旅經濟發展需求,突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調文旅消費産品有效供給,有的放矢。同時,措施還將延續部分過去幾年被證明行之有效的、惠及廣大企業和人民群眾的文旅促消費措施,並對其進行加工提煉和豐富完善。(記者 李昊澤)
[責任編輯:鄭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