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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

2023-05-24 10:44:37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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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23日從省教育廳獲悉,即日起,我省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

  根據省教育廳、省消委會聯合製定的《福建省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此次“平安消費”專項行動將與校外培訓資金監管工作、隱形變異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工作等常規性工作相結合,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各地將開展常態化收費行為排查整治並建立工作&賬,重點整治超時段、超限額收費,未落實政府指導價,未明碼標價、價格欺詐,虛假宣傳、誘導消費等問題。

  專項行動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將重點聚焦預收費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風險保證金專用賬戶、培訓收費專用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是否規範;是否存在通過監管部門規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訓費用,“體外循環”躲避資金監管的問題;是否存在“一刀切”,不按照“一機構一核定”原則核定風險保證金,資金監管流於形式等問題。

  今年初以來,我省一些設區市陸續收到和處理多起校外培訓退費糾紛問題,部分糾紛因部門及時介入最終協商解決,但少數糾紛最後走上法律途徑,讓家長勞心傷神。省教育廳提醒廣大家長和學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訓,理性選擇培訓機構,理性支付培訓費用。

  選機構時要多一些心眼。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建議您留意機構是否證照齊全、是否具備校外培訓辦學資質,一次性收費是否在3個月或60課時內且不超過5000元,是否開正式發票並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要特別警惕一些機構以“多繳費有折扣”等誘導一次性繳納長時間的大額費用,或利用家長圖省事的心理讓您直接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收取學費,不開發票或者僅提供收款收據等“白條”逃避監管,避免可能出現的退費糾紛和風險。

  在校外培訓消費過程中可參考使用教育部“校外培訓家長端”APP,理性消費。我省也將推動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年修訂版)》,明確約定退費情形、退費方式等內容。同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及消委會將繼續完善校外培訓領域消費糾紛維權制度,暢通消費投訴渠道,廣泛受理學生家長退費糾紛,讓困難家長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據悉,此次專項行動還將對預收費資金監管工作落實情況實行縣級自查、市級復查、省級抽查三級聯動檢查機制,並對行政區域內校外培訓機構專門開展安全排查。各地還將把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納入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推動層層落實。(記者 儲白珊)

[責任編輯:袁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