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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查處全省首例“冰墩墩”被侵權案

2022-02-16 17:29:52 來源: 新華網

  福州某貿易有限公司涉嫌未經授權擅自銷售帶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標誌和“2022北京冬奧會”標誌手機外殼。新華網發(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供圖)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息,福州某貿易有限公司涉嫌未經授權擅自銷售帶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標誌和“2022北京冬奧會”標誌手機外殼,于2月14日被倉山區市場監管局立案查處。這是福建首例涉嫌侵犯“冰墩墩”奧林匹克標誌專用權案件。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中。

  近日,福州市市場監管係統持續深入推進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誌智慧財産權保護專項行動。專項行動以銷售酒類、紀念品、玩具、文體用品、服裝鞋帽經營者為重點對象,加強對轄區社會影響大、覆蓋面廣的門戶網站、電子商務平臺和移動客戶端等互聯網媒介的監測,對大型商超實施重點檢查,全面開展線上線下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市場監管係統共檢查各類經營主體303家次。

  14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還組織召開轄區電商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結合國家近期公布的相關典型案例,就當前電商平臺侵權高發領域奧林匹克標誌智慧財産權保護作具體提示和指導,要求平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迅速開展自查自糾,宣傳引導平臺內經營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下一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大日常監管和執法查處力度,持續加大線上線下侵權違法行為排查。(劉豐 黃小紅)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轄區電商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新華網發(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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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第十二條:未經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誌,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誤認的近似標誌,即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請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或者為商業目的擅自制造奧林匹克標誌的工具。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並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處理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利用奧林匹克標誌進行詐騙等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連雨欣 陳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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