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通知》&&的背景是什麼?
職業技能證書作為勞動者達到某項技能類職業(工種)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證明,在促進勞動者求職就業、保障關鍵崗位安全生産、推動人力資源合理配置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隨着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步伐不斷加快,技能人才流動日趨頻繁和普遍。由於不同的職業技能證書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管理實施部門和評價標準規範不盡相同,導致部分技能人才在跨區域、跨行業就業時,所持的職業技能證書存在互通互認障礙。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等決策部署,推動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破除技能人才流動壁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研究制定本《通知》,着力推動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促進技能人才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二、《通知》主要從哪些方面推動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
《通知》按照統籌考慮、分類實施、協同聯動、穩步推進的原則,在總結地方經驗做法基礎上,提出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的政策措施。
一是推進重點領域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互通互認。對已取得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或者市場監管等其中一個部門頒發的電工、焊工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在申請其他兩個部門相應證書時,如無特別規定,其他部門可以按照《通知》有關要求,採取免予安全作業培訓(或安全技術培訓)、免予理論考試等方式簡化其考試流程。
二是建立職業資格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銜接機制。對已取得應急管理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低壓電工作業、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建築電工、建築焊工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從業人員,視同達到相應職業(工種)初級工(五級)水平,可按規定分別報名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遴選備案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開展的電工、焊工等相應職業(工種)中級工(四級)技能等級認定。
對已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高壓電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以及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證書的從業人員,視同達到相應職業(工種)中級工(四級)水平,可按規定分別報名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遴選備案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開展的電工、焊工等相應職業(工種)高級工(三級)技能等級認定。
對現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中未開展等級評價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不斷完善職業資格證書與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對應目錄,在滿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等要求前提下,統籌評價資源,探索“一試多證”(即通過一次考試,同時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方式,聯合開展技能評價。
三是提高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流通性和市場認可度。高質量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推動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全國範圍內通用。嚴格評價機構遴選條件,促進地區間機構資質的統一,提高評價機構的權威度;嚴格執行評價標準,堅持以國家職業標準為依據,積極開展跨地區統考聯考,共建共用統一題庫,促進地區間評價標準的統一;嚴格規範考務實施,制定標準化考務工作規程,對人員報名、組織實施、閱卷評分、檔案管理等環節實施全流程規範化管理,促進地區間評價過程的統一;嚴格質量督導,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評價活動的實時監管,建立預警信息發送、審核、反饋機制,促進地區間評價結果的統一。
三、如何保障《通知》落地見效?
為保障《通知》落地實施,提出三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行業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通知》與本地現行政策的統籌銜接,根據實際情況落實落細政策要求。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實施部門(單位)積極參與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依法依規做好本行業領域職業資格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管工作。
二是加強信息服務。依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健全完善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系統,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實施部門(單位)建有相關信息查詢網站的,將其網址與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進行鏈結;對沒有相關信息查詢網站的,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報送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信息的通知》(人社廳函〔2023〕114號)有關要求,統一納入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積極擴大政策知曉度,主動回應各方關切,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加強跟蹤分析,通過輿情監測、調研座談等方式,密切了解政策&&實施效果及社會影響,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總結推廣,認真梳理各地創新舉措和經驗做法,支持各地逐步擴大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覆蓋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