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燈戲、秀山花燈、酉陽陽戲等參照重慶條例執行
川劇是首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也是川渝地區的文化名片和兩地人民共同的文化記憶。為推動川劇保護傳承,7月31日,重慶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川劇保護傳承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兩天前,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川劇保護傳承條例》,也將於9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李媛介紹,作為川渝協同立法的重點項目之一,川劇保護傳承立法是全國文化領域開展跨省協同立法的首次探索,首開了全國省級層面對同一門類且共有的文化領域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保護傳承協同立法先例。
《條例》從多個方面對川劇的保護傳承作出規定。目前,兩省市川劇保護傳承條例立法體例一致、內容協同銜接,專門明確了川劇保護傳承合作機制的四大方面八項具體措施。如《條例》規定定期聯合舉辦川劇節、青年演員賽事、學術交流等活動,建立川渝川劇名家庫等。
《條例》着眼推動川劇發展,明確加強對川劇院團的扶持,規定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通過組織展演、購買服務、項目資助等方式支持民營川劇藝術表演團體和群眾性川劇組織健康發展,支持國有川劇藝術表演團體改革創新。
川劇繁榮發展的關鍵在於人。《條例》注重川劇推廣傳播,圍繞“有人看”,規定市、區縣政府應當將川劇保護傳承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和公共文化服務目錄,採取政府購買等方式,組織川劇藝術表演團體到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和其他基層單位開展巡演,開展公益性演出活動和川劇優秀劇目惠民演出。
圍繞“有人學”,《條例》規定教育等部門要將川劇納入美育教育體系,因地制宜開展川劇教育活動;支持建立川劇傳承藝術特色學校,搭建川劇教育、教學、科研成果展示平台,舉辦中小學川劇傳習普及展演活動;支持學校建立多種類型的川劇興趣小組、校園川劇社團、川劇工作坊等。
圍繞“有人傳”,《條例》規定應當結合節慶、民俗、賽事、會展等活動展示展演川劇藝術;鼓勵和支持推出具有川劇藝術特色的旅游演藝項目、沉浸式體驗場景和主題旅游線路、研學旅游産品;鼓勵培育川劇旅游品牌,開發文化創意産品與服務。
為促進川劇傳播普及,《條例》從演出交流、理論研究、展演展示等方面進行了規定,特別強調市、區縣(自治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川劇傳播推廣、展示展演等活動;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應當開展川劇公益宣傳免費刊播川劇資訊。鼓勵川劇藝術表演團體與互聯網平台、技術機構合作,建設在線劇院、數字劇場,製作適合網絡觀演的川劇劇目、動漫、影視劇和短視頻等優秀作品。
此外《條例》還規定,梁山燈戲、秀山花燈、酉陽陽戲等重慶其他地方戲曲劇種,參照本條例開展保護傳承。(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王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