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正文
出售顧客手機號、驗證碼“賺外快” 手機店員工被判九個月

  一個私人手機號,一條實時驗證碼,售價低的一兩塊,高的六七塊……趁着工作便利可以“賺外快”?實際上是犯罪。近日,巴南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提起公訴,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鐘某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4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5115元。

  據巴南區檢察院介紹,鐘某某是巴南區某鄉鎮一家手機店的營業員。2020年10月,李某(另案處理)來到手機店找上他,對方&&自己有一個“賺外快”的門道,只需把客戶的手機號及驗證碼發到指定的微信群裏,認定成功後就會得到一定報酬,一單最高能拿7元。

  在手機店上班的種某某,常年為客戶辦理購機、開卡、更換套餐等業務,對於他來説流程並不複雜。而且在他看來,自己的客戶中不乏中老年群體,他們大多不熟悉手機操作,只要自己找準機會,趁客戶不注意的時候發送手機號和驗證碼也並非難事,於是他決定試一試。

  在此後辦理業務的過程中,鐘某某多次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將他們的手機號及獲取的實時驗證碼出售給上線李某等人,用於註冊各類APP的&&賬號,每單獲利1至7元不等。嘗到甜頭後,鐘某某一發不可收拾地開啟了自己的“賺外快”之路。群裏很多人都添加了鐘某某的微信,也將他拉進了更多的“業務群”。

  2021年7月,公安機關通過群眾舉報發現了鐘某某的犯罪線索。鐘某某到案後,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今年6月16日,該案被移送至巴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鐘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共獲取非法利益15115元。

  檢察官説法>>

  對於此案,巴南區檢察院&&,公民個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以非法手段獲取和提供的行為均應受到懲治。本案中,鐘某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非法獲取並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的規定,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身處大數據時代,公民個人信息已成為“含金量”極高的商業資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日益增多。廣大群眾要樹立信息保護意識,不隨意提供、分享、丟棄個人信息,特別是身份證等證件類敏感信息;不輕易相信來歷不明的微信群或陌生人發布的信息,不隨意點擊不明鏈結,不在公共場所隨意連接未知WiFi;要妥善處理含個人信息的單據資料、快遞信息等,以免信息洩露,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財産損失。而一旦發現個人信息遭受侵害,請及時利用法律武器,尋求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上游新聞記者 何艷

編輯: 陶玉蓮
版權所有 新華網重慶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