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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輛超限大貨車為省通行費闖卡上高速 嚴懲!

4輛大貨車強行闖卡。警方供圖

  10月7日23時40分許,重慶高速公路交巡警四支隊接到報警:S24梓白高速白濤收費站4輛尺寸嚴重超限的商品運輸車輛不顧收費站工作人員勸阻,強行撞擊收費站欄杆後駛入高速公路,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和通行秩序。

  交巡警四支隊立刻核實衝關車輛信息,並迅速鎖定涉事車輛的位置及行車軌跡,開展布控查緝,指令長壽、涪陵、豐都大隊前往預定點位做好攔截準備。10月8日1時25分,成功在G69銀百高速公路豐都服務區將4輛闖卡大貨車查獲。

  經查,這4輛大貨車為省通行費,逃避執法檢查,其中,外省籍貨車3輛,重慶籍貨車1輛,民警現場對駕駛人及駕駛車輛進行固證,並聯合事發地派出所對4名當事人及同車的4名乘車人進行調查詢問。

  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及違法情節,分別對李某林、劉某亮、胡某輝、段某作出了拘留5至7天的行政處罰,並將4人涉及的超限運輸違法行為將移交至交通運輸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重慶交巡警提醒:

  貨運車輛要嚴格按照規範裝載貨物,車輛超長、超寬、超高會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帶來嚴重隱患,一旦發生事故,後果十分嚴重。請各貨運企業、車主及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超限超載運輸,嚴禁強行闖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衝關上道等嚴重擾亂高速公路通行秩序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裝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其中重中型載貨汽車、半挂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産、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編輯: 陶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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