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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起 重慶市內交巡警罰款將不再使用紙質財政票據

  為進一步方便交巡警罰款(公安交通行政罰款)的繳款人取得繳款票據,重慶市財政局與市公安局積極推進交巡警罰款業務應用財政電子票據工作。從10月10日起,重慶市內交巡警罰款業務將全面使用財政電子票據,不再使用紙質財政票據。

  財政電子票據是指電子形式的財政票據,與紙質財政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基本特徵是以數字信息代替紙質文件、以電子簽名代替手工簽章,通過網絡手段進行傳輸流轉,通過電子載體進行儲存保管。比如,市內交巡警罰款業務使用的財政電子票據為“重慶市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

  交巡警罰款業務啟用財政電子票據,是重慶財政、公安部門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實現“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管理目標的重要舉措,將進一步提升全市公安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政府非稅收入徵收效率,加快推進重慶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進程。

  為加快推進交巡警罰款應用財政電子票據工作,9月12日,承接市內交巡警罰款業務的銀行櫃面支付渠道、“交管12123”和“警快辦”交巡警罰款業務板塊線上支付渠道,陸續接入“重慶市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全國統一標準系統”,開始使用“重慶市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

  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市內交巡警罰款採用財政電子票據後,繳納市內交巡警罰款的繳款人可在“重慶市財政局官網—辦事服務—非稅收入—財政電子票據查驗”界面,選擇“交巡警罰單號查驗”,輸入“公安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號碼,查詢和下載相應的“重慶市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

  接下來,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優化取票方式,盡快實現通過“交管12123”和“警快辦”直接獲取交巡警罰款財政電子票據。(首席記者 董進)

編輯: 陶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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