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動自行車,被騎行者親切地稱為“小電驢”,近年來憑藉輕便靈活的特點,成為不少人的出行首選。然而,闖紅燈、騎車拍照、人行橫道騎行等違法、違規、不文明騎行,也時常帶來安全隱患。
時值“全國交通安全日”,新華社記者近日梳理多地交通安全案例,聚焦“小電驢”違規行駛常見的幾類情形,採訪執法司法人員,以案説法,築牢出行安全防線。
該擔責就擔責!摒棄“誰弱誰有理”慣性思維
一些電動自行車騎行者無視交通信號燈,“橫衝直撞”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這種情況下誰來擔責?
今年初,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某路口,楊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搶過路口時,與一輛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相撞,導致自己受傷,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車不同程度受損。
隨後,湖州市公安局織裏分局交巡警大隊認定,楊某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機動車駕駛員無責任。
事故發生後,機動車車主洑先生修車花了6367元。當洑先生拿着維修費用憑據和事故認定書找到楊某某時,楊某某卻不認可事故認定結果,一口咬定自己是“弱勢”一方,不願賠付維修費用。
經多次催討無果,洑先生向吳興區人民法院起訴。法院經審理後認為,交警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認定結論並無不當,判決楊某某嚴格依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承擔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法院常溪人民法庭副庭長蔡蓉説。
這個案件的裁判結果,摒棄“誰弱誰有理”的慣性思維,清晰體現了“誰違法、誰擔責”原則,有利於引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強化規則意識與風險意識,對構建權責清晰、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治理格局具有參考意義。
邊騎邊聊“並排走”,機動車道“駛”不得!
“兩位同志,請停一下。”今年11月2日上午10點,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街頭,王雨田警官攔下了兩輛並排騎行在機動車道上的“小電驢”。騎車的兩名女士不僅沒有按道通行,還有説有笑,十分危險。
“不能佔道騎行,更不能邊騎邊聊天,否則很容易出事故。”王警官一邊告誡一邊對她們處以罰款。
“這次給了我們一個教訓,以後騎車一定會謹記遵守交規。”兩位女士説。
電動自行車“霸佔”機動車道行駛,或是隨意變道等“任性”行為,讓不少機動車駕駛人猝不及防。有人認為騎車佔用機動車道沒什麼大不了,但這些被忽視的“小問題”,往往容易釀成大禍。
今年以來,瀋陽共查處電動自行車佔用機動車道行為2.1萬餘件,逆行5500余件——這些數字背後,都是潛在的事故。
福建福州永泰公安曝光佔道、逆行、不按道行駛等違法行為;廣東廣州公安聚焦闖紅燈、闖橋隧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設置多個執勤點與巡控崗;山東菏澤公安在學校、商超等區域周邊道路加大查糾力度……今年以來,全國多地開展非機動車不文明行為治理,守護車輪上的安全。
馬路不是聊天室,更不是自家“客廳”。當每一位騎行者都能遵守規則,城市道路才能真正成為安全的通行空間。
酒後騎行不可取!莫把生命當兒戲
“您好,車停一下,測個酒。”今年11月12日晚,北京市朝陽區駒子房路輔路上,相繼有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被交警攔下“吹酒”。
有人可能會問,騎電動車為什麼也要被查酒駕?不如先來看一件觸目驚心的真實案例——
就在今年11月,北京市北五環外環輔路上清橋東側,一男子駕駛電動自行車撞上馬路牙子倒地,後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經抽血檢測,該男子血液內酒精含量達到269mg/100mL。
“電動自行車需要一定的平衡技巧來操控,而且車輛對騎行人幾乎沒有保護。飲酒後,人的平衡感會失調,增加了操作失誤、自行摔倒或撞上固定物的風險。”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朝陽交通支隊安全監督管理中隊中隊長王澤地介紹。
近期,北京交警加強針對非機動車酒駕的路面執法工作,“不定時、不定點”持續開展夜查整治行動。11月15日,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朝陽交通支隊查獲了3名酒後駕駛非機動車的駕駛員,對於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100ml,未達到80mg/100ml的駕駛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據北京市交管部門統計,近年來非機動車事故亡人率呈現上升勢頭,佔亡人事故總量的比例已超過三分之一。
“很多電動自行車騎行者都沒有購買保險,事故發生後的財産損害賠償、人身損傷治療均沒有保障。”王澤地説,請廣大駕駛者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騎行,平安出行每一步。

“小電驢”馱着無數家庭的幸福,加強管理是對群眾人身財産安全的負責任之舉。超速、逆行、闖紅燈……狂飆的“小電驢”,可能成為馬路“殺手”。便利出行,必須建立在遵守規則的前提下。切不可因其“小”,就忘記安全責任之“大”。
統籌:楊維漢、孫聞
記者:馮家順、吳帥帥、魯暢、丁非白
編輯:屈婷
新華社國內部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