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正式施行,直指部分連鎖企業“只開店不管店”“只收費不擔責”的行業積弊,引發廣泛熱議。
近年來,網紅品牌後廚臟亂、隔夜食材違規使用、從業人員無證上崗等問題頻發,連鎖餐飲也一度陷入“規模與安全失衡”的困境。此次新規的&&順應餐飲連鎖化發展趨勢,精準直擊行業痛點,推動企業從規模導向轉為安全與發展並重。
對連鎖品牌而言,總部必須真正扛起管理主責。新規落地的關鍵在於“責任不懸空”,這就要求連鎖品牌構建覆蓋全流程的責任閉環。企業總部應明確與加盟商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連帶法律責任,建立嚴格的准入與退出機制,並通過核心原料統配、關鍵崗位認證與常態化安全培訓等,確保標準執行“千店一面”。更重要的是,監管必須實現穿透式、智能化,借助技術手段將門店後廚操作、供應鏈數據與客訴信息實時接入總部,推動管理模式從事後補救轉向事前預警與事中乾預。
對監管部門而言,要精準發力做好“服務員”。針對連鎖餐飲門店眾多、分佈廣泛的特點,新規依規模明確分級監管責任,萬店以上品牌由省級直管,中小規模連鎖歸屬市縣,權責更清晰。但要避免出現監管脫節,仍需打通跨區域信息共享與協查通道,形成監管合力。執法層面亦須“剛柔並濟”,對首次輕微違規以指導整改為主,對屢教不改者堅決嚴懲。
對消費者來説,“獲得感”是檢驗新規成效的根本標準。新規要求,企業總部應當建立食品安全投訴處置機制,暢通投訴渠道,及時解決消費者合理訴求。未來,要進一步簡化維權流程、明確反饋時限,並探索通過小額獎勵等方式鼓勵公眾監督。此外,還可推動“互聯網+明廚亮灶”與公眾參與相結合,將社會監督轉化為監管的有效延伸,形成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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