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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浙江頻道1月16日電(記者 張奇志) 馬慶國委員認為,浙江民營企業要擁有自己的品牌,永久保持優勢,而且要打入國外市場,就必須重視專利技術的開發和知識産權的保護。
眾所周知,知識産權保護是維護市場經濟公平、有序競爭,推動和保護技術創新的、長期穩定起作用的強有力的基本法制制度和有效機制。
馬委員認為,民營企業對商標保護意識還不夠,對專利技術知識産權保護還不足。民營企業因缺少知識産權保護而導致經濟損失的案例也時有發生,在經濟上受到極大損失。
據黃小杭委員提供的數據,浙江省近180萬戶個、私企業中,註冊商標僅3。8萬隻,註冊數與企業數很不相稱。
還有統計説,現階段,浙江省民營企業自主的研發實力還很弱。2001年民營企業研發經費內部支出僅佔全省支出的13%,科技人員數佔全省的16%,專利申請數為1921件,佔全省4673件的41%。
馬慶國認為,加強研發支出、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大幅度提高民營企業運用知識産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高企業擁有的自主知識産權的數量與質量,加快企業知識産權戰略的研究和應用,已成為影響浙江經濟全局的重要問題。
據這位浙江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分析,浙江民營企業加大研發力度,有三種途徑:
一是技術開發外化。企業自身在生産中發現問題,提出要求,委託科研機構、大專院校等進行研究開發。這種委託可以是企業生産工藝改進要求的,也可以是産品設計層面的。
二是聯合研究開發。規模稍大的企業一般自身都有研發技術人員,但由於企業實力限制,研發人員層次不高,無法獨立完成企業所需的技術開發,採取委託科研機構聯合開發,與科研機構合作,共同研製,借"腦"開發。
三是自己研究開發。規模較大的民營企業,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研發實力,往往自己建立研發中心,自主研發、自主技術開發。這類企業一般是已發展到了一定階段,內部管理比較有序,有較規範的公司管理制度。研發的主導方向是本企業産品的升級換代,新産品開發以市場為導向,能迅速將科技成果産業化。
馬委員的建議,政府要採取措施,鼓勵知識和技術作為生産要素參與分配,切實保障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的技術權益和經濟利益。要嚴格按照《合同法》、《專利法》、《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採取多種方式,結合實際問題,有針對性和有重點地進行專利技術保護方面的教育。
他還建議企業加強信息技術對製造業産品的嵌入式改造,使傳統工業産品數字化、智能化,以工業過程自動化控制技術為核心,改造化工、醫藥、造紙等生産過程的控制技術,以計算機輔助設計製造系統、計算機集成製造系統為重點,優化産品設計和生産工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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