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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浙江頻道7月17日電 “我是小區業主,學校為什麼收贊助費?你們把問題解決了我再交物業費!”這是某小區的一位業主對上門收費的物管員的一番話。其實,小區的物業公司和學校根本是兩家單位,只是因為學校就在小區裏,於是家長就把賬一起記在了物業公司頭上。
這是近日記者在採訪中,幾位物管人員吐露的無奈。據他們説,現在找理由不交物業費的業主並非僅此一家,小區設計不合理、鄰里矛盾激烈、裝修不理想都可以成為拒絕交費的理由。記者隨後向浙江西泠律師事務所的房地産律師孫敏進行諮詢,她也&&,現在業主和物管之間的糾紛確實很多,種種有理無理的糾紛給業主和物管都帶來了不少麻煩。
現在不少業主委員會在選聘物業公司時,更注重物業管理的收費標準,對於服務卻沒有一個標準。
孫律師認為,欠費表面上看來物業公司是受害者,但實質上最大的受害者是廣大業主。業主欠費,物業公司為催討物業管理費,浪費了管理人員的時間和精力,而這些本該是投入到物業管理服務上的。降低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為了控製成本,只好減少人員,降低質量和標準;服務質量低了,業主不滿,更加不願意繳費,這樣就進入了惡性循環。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可以是制訂一個服務標準和服務收費的參考標準,比如菜單式物業管理的模式就很好,業主可以以約定的服務條款為準,跟物業公司交涉。
(據《住在杭州房産商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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