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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浙江頻道7月10日電 甲方以按揭付款方式購買了總價為30萬元的房子,他首付30%,計9萬元,餘下按揭。該房産的三證已辦理,抵押在銀行。一年後,甲方準備以40萬元的價格賣給乙方,此時甲方在銀行尚有20萬元貸款未還,而乙方打算首付30%,計12萬元。甲乙雙方怎樣通過銀行來完成這筆交易呢?
一、甲乙雙方在銀行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合同將採用杭州市房産管理局提供的標準格式。
二、銀行審查甲乙雙方資格。甲方需信譽良好,按月償付按揭款。乙方則需符合商業貸款的要求。
三、甲、乙、銀行三方簽訂房屋交易信用中介協議。簽訂該協議後: 1、乙方將30%的首付款即12萬元打入其在商業銀行的賬戶上。
2、銀行將乙方70%的按揭款即28萬元打入其在商業銀行的賬戶上。
3、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劃20萬元到甲方賬戶,替其歸還尚未償清的銀行貸款。
4、甲方收到20萬元後,要求銀行提供其對乙方承諾的擔保,即簽訂房屋交易預付款退款保函業務,承諾在一定時間內,在銀行和中介公司的協助下,將甲方名下的産權變更為乙方,如不履行,則退還錢款;若未按時退還,則由銀行退錢給乙方(期間,甲方需向銀行支付保函業務費,為20萬元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
5、銀行協助甲方結清餘下的按揭貸款,拿出抵押在銀行的他項權證,登出房地産抵押登記。
6、甲乙雙方進行産權過戶。
7、銀行為乙方提供按揭貸款業務。(乙方需支付三證辦理費)
8、銀行將乙方賬戶上餘下的20萬元打入甲方賬戶。至此,雙方完成交易。
在該交易過程中,甲乙雙方的賬戶由銀行監控,在交易完成前,銀行將支付乙方首付款的活期利息。甲乙雙方支付的費用比較有限,比原先千分之四至千分之八的中介費省不少。
(據《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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