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頻道欄目推薦
新聞追蹤
播出最新熱點,跟蹤報道,連續刊出!
更多報道請點擊

浙江省情
展現浙江的風采,讓您更了解發展中的浙江。
更多報道請點擊

服務廣場
服務大眾,品味生活,引導時尚,珍愛年活。
更多關注點擊此處
冰點調查
直擊新聞熱點,聚焦社會弊端。
更多報道請點擊
  返回主頁
 您現在所在的位置:新華網 > 浙江頻道 > 連載
 
第八章 村莊裏的民主

  一個社會達到的政治共同性的水平,反映了該社會的政治體制同組成該社會的各種社會力量之間的關係。
                                    ——塞繆爾亨廷頓(美)

  溫州,從來不只是經濟的溫州。

  經濟的自由發展為人們的意識形態的進步提供了一種合法性的基礎,改革已經成為一種精神,流淌到溫州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

  中國的“挑戰者號”

  蒼南縣縣城靈溪鎮是一個不大的南方小鎮,一條砂石馬路蜿蜒地縱貫南北,鎮上不足4萬人,有一半從商。説出來你不相信,蒼南靈溪的名聲在東三省比在浙江還要響,那裏有不少人知道這個地名,因為靈溪有一個全國最大的參茸藥材市場,東北的人參千里迢迢運到這裡竟可以賣得比原産地還要便宜。1991年前後,我們曾去那裏採訪,寫過一篇很有趣的經濟新聞《人參走千里,越走越便宜》。

  1988年8月25日,小鎮突然擠滿了從全國各地趕來的人,包括新華社、《法制日報》等在內的26家新聞媒體的近50位記者蜂擁而至。有1032個座位的蒼南電影院被改造成了法院的模樣,國徽懸挂在淡藍色的天幕上方,舞&&間是審判席,左邊是被告席,右邊是原告席。

  這一天,中國首例農民告政府案開庭。在日後的很多關於中國法治進步的新聞或論文中,都一再地提及蒼南靈溪和1988年的這一天。

  原告:巴艚鎮61歲農民包鄭照。被告:蒼南縣縣長黃德余。

  法庭上,長着一口又長又亂灰白鬍子被傳媒譽為倔強的“挑戰者”的包鄭照,一直抱着一個用竹子做成的水煙筒,一刻不停地埋頭猛吸。在他的身旁是他的兩位女兒、兩個兒媳和老伴。法庭審理就在這一團倔強的煙霧和五個女人膽怯的低泣聲中開始了。

  事由是一件在鄉鎮每天都有發生的房屋糾紛。1985年,包鄭照經批准在巴艚鎮東面的河灘上建造了三間三層樓房,佔地面積126平方米,並辦理了房産産權登記。兩年後,蒼南縣政府下發了《關於強行拆除包鄭照違章房屋的決定》,包鄭照自然不服,雙方矛盾激化。7月,蒼南縣調動70余位武警及縣區鎮幹部300多人對包家附近進行了封鎖,採用爆破手段連續爆炸17次,對包鄭照的房屋實施了強行拆除。包鄭照還提出,縣政府曾將他家8位家屬實施捆綁和人身侵害,非法拘禁達12小時之久。

  據此,包鄭照提出狀告縣長黃德余,要求確認他的房屋的合法性,賠償經濟損失並追究主要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顯然,這並不是一個很特別的案件,但對包鄭照一家來説卻是身家性命之所在。

  縣政府自然也有話要説。包鄭照的房屋蓋在巴艚海堤的範圍內,不但非法侵佔了河道,而且對抗洪防汛工作造成了嚴重的干擾。在包家房屋的建造過程中,鎮政府就曾經按浙江省有關河道清障的規定發出過停止施工的通知,可是包家未予理睬。在以後的一年多裏,鎮區各級官員做了近百次工作,仍然無效,強制爆破拆除便勢所必然。
在房屋被拆之後,包家就走上了四處投訴的艱辛道路。

  1988年3月29日,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蒼南縣政府發出了應訴通知書。

  當時蒼南縣的縣長叫黃德余。這是一位十分值得關注的基層官員。他是中國第一份股份合作條例的起草者之一,在擔任蒼南錢庫鎮委書記的時候,又是他鼓勵方培林創辦了中國第一個私人錢莊。可惜10多年後,當我們為寫作本書在溫州調研時卻一直無緣得謀一面。據聞此人極富儒雅之氣,善辯好思,對馬列原著倒背如流。
當應訴書遞達他手中的時候,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找上級托門路或跟包傢俬了,把這事捂住蓋牢,而是立即決定親自出庭應訴。

  “縣長當被告”,在80年代末的中國,這可能是為官者最不光彩、也不體面的事了。而且,縣太爺面對的又是家破人衰的農民,得分面可謂少而又少。萬一在眾目睽睽的法庭上有個閃失,受損的不僅僅是他個人的政治前途,而是“直接影響到一級黨委、政府今後的威望,今後的工作”。據回憶,當時縣委、縣政府曾經就縣長應不應該出庭的事進行過兩次激烈的討論,與會者80%舉手不同意。

  很顯然,在這起案件中,需要勇氣的不僅僅是農民包鄭照,而更是縣長黃德余。

  “理虧心虛、不負責任、不敢跟群眾面對。我覺得我們當領導的,首先要解決一個基本的法律概念問題,即當被告並不一定是犯罪。這起案件的公開審理,如果有利於法制建設的話,那麼我願意成為試驗品,成為墊腳石。”這是黃德余的原話,摘自那次討論會的紀要。

  在第三次會議上,黃德余終於説服同僚,通過了出庭應訴的決定。

  就這樣,似乎是不經意地,“全國首例民告官案件”在一樁普普通通的民事案件中,在一個偏遠的小縣城裏浮出了水面。這條新聞的含金量是任何人都可以一把掂出來的。國內數百家媒體頓時聚光而至,其震動之大遠遠超出了黃德余原來的預料,它所造成的政治和社會壓力更是讓這位“七品芝麻官”有一種不能承受之重的窒息。

  輿論往往是同情弱者的。當案件隨着媒體的傳播傳遍全國的時候,農民與政府、原告與被告的關係便出現了極其微妙的變化,一家又一家的媒體抵達蒼南,蒼南縣委、縣政府幾乎每天要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探詢、質疑和詰問。

  當時的縣委書記周方權和縣長黃德余都&&:如果官司打輸,馬上辭職。

  媒體的介入以及數以百計的報道,使蒼南的這起普通的民事案件演變成了一堂全國性的民主意識和法制普及課。在所有的媒體報道中,案件的具體內容已經顯得越來越不重要,而“農民告政府,縣長當被告”本身卻成為爆炸性新聞的核心,它所産生的意義竟遠遠超出了這起案件本身所要解決的問題。

  一個因情緒化而顯得十分可怕的輿論氛圍在8月25日開庭之前已經無形地瀰漫開來了:如果本案農民敗訴,將意味着民主的倒退。

  庭審是在一種近乎透明的氛圍中進行的。包鄭照要求蒼南縣政府賠償他家各類損失總計13012萬元,而黃德余則提起了反訴,要求包鄭照承擔強行拆除其違章建築的費用315602元。

  年輕氣盛的原告律師準備了一份飽含感情的精彩的代理詞:同志,我們的同志,在燥熱的夏夜,當你躺在涼蓆上,電風扇的習習涼風送你進入夢鄉時,你可曾想到包家大小被河邊的虻蚊在叮咬;你可曾想到包家大小豎起耳朵在打探颱風的行蹤,心驚膽戰地難以成眠;你可曾聽到包家被炸房外那凜冽的海風在呼號,你可曾聽到包家小妹嗷嗷待哺嬰兒的哭聲、包鄭照老漢那長長的嘆息……律師一念及此,竟情不能禁,當庭失聲痛哭。全場無不為之動容。

  黃德余此時的尷尬可能比他走上被告席前所能夠預料的還要嚴重。在不知不覺中,他被推到了“人民”的對立面。

  當審判長宣布閉庭時,黃德余離開被告席,他穿過蜂擁前來圍堵他的記者群,走到原告席前,微笑着向包鄭照伸出了右手。包老頭顯然一點準備也沒有,先是愣了一下,然後才趕忙拘謹地伸出了左手,原告與被告的兩雙手握在了一起。

  黃德余對包老頭説:無論官司勝了還是敗了,你們一家作為蒼南縣的公民,政府仍然一視同仁。今後你們一家如有什麼困難,還照樣可以到縣裏來找我們。

  這是一個很開明而理智的姿態。應該説,在這起被媒體廣為關注、對蒼南縣政府形象極不有利的案件中,黃德余的從容表現為他贏得了不少的讚許。

  三天后,一審判決:經實地調查取證,包鄭照的房屋蓋在海堤閘壩的區域內,影響了擋潮防洪,危害水利安全,其有關建房手續未經水利主管部門同意,屬手續不全。蒼南縣政府對其強行拆除,是有法律依據的。因此,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包鄭照不服,繼續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12月,高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起轟轟烈烈的民告官案沒有如很多記者事先所預想的,以農民勝訴而告終。有人更偏激地認為,中國首例民告官案竟以官勝民敗落幕實在不算“完美”,甚至是一種“諷刺”。

  然而,案件終歸是案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富有戲劇性的、象徵色彩的事件往往只出現在文藝作品中。連當時對中國不太友好的美國《華盛頓郵報》也不得不承認:農民可以告縣長,是中國民主法制正在走向健全的標誌。

  就這樣,中國第一起“民告官”案件在一波三折中落幕。無論如何,中國的民主法制建設在蒼南,在包鄭照和黃德余的身上,掀開了新的一頁。有統計顯示,在以後的12年中,溫州共發生各類民告官案件5000多起,其中70%以民勝官敗而告終。(待續)

 
Copyright © 2000-2001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製作單位:新華社浙江分社新聞信息中心
本網站所刊登的新華通訊社各種新聞﹑信息和各種專題專欄資料,
均為新華通訊社版權所有,未經協議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新華網浙江頻道主編信箱:zhejiang@xinhuanet.com   
webmaster:zhejiang@xinhu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