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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浙江頻道10月13日電 日前,諸暨市建立“市長綠卡”制度,以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增強對外來投資的吸引力。
這項新制度對如何提高外來投資項目的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作出了具體規定:在諸暨投資或引進外資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今後將分別由該市發展計劃局或經貿局發給一張“市長綠卡”,並登記備案。“市長綠卡”持有者在該市範圍內興辦項目的,將由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市開發區管委會確定專人負責,全程無償代辦各種審批手續。
涉及“市長綠卡”持有者的行政事業收費,有關部門必須在提供詳細收費依據及收費標準後,按最低標準收取。凡有關部門不按規定辦理的,持卡人可拒絕繳費。各種評比、達標和檢查活動,則須經市招商引資辦公室同意,提前告知和派員陪同下進行。此外還就外來投資者的就醫和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如何提供優質服務作了規定。
對“市長綠卡”持有者的投拆,該市作出了特別規定,要求由市政府辦證中心統一受理,並責成有關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回復投訴人。(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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