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3年6月底,羅江公社在河姆村西南姚江渡口建排澇站,基礎工程掘進約3米時,發現大量陶器碎片、鹿角及各種動物骨骸的混合堆積物,經縣文物幹部現場察勘,認為可能是石器時代文化遺存,遂與公社領導研究,暫停施工,保護現場和已出土文物,並向縣委、省文管會緊急報告。7月2日,省文管會派員到河姆渡查勘,認為是重要遺址,建議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救性發掘。7月5日,省考古隊9人抵河姆村清理工程基礎,試掘2 5(米),發掘出陶器、骨器、石器等生産工具、生活用具、飾品240余件,初步認定為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是浙江境內最早的原始文化堆積層。
1973年11月4日至1974年1月10日,1977年10月8日至1978年1月28日,省考古隊進行兩次較大規模的科學發掘,初步揭開遺址秘密:遺址面積約4萬平方米,由4個相互疊壓文化堆積層構成;
文化遺物豐富,保存完好;屬於新石器時代遺址,文物特徵與長江流域其他新石器時代遺址出土文物不同,即命名為河姆渡文化。第一期發掘面積630平方米,開探方34個(8個無文化層),出土文物1600多件,除試掘時所發現文物外,又發現稻穀堆積層及原始建築木構件。第二期發掘面積2400平方米,開探方20個,出土文物4700多件,其中陶器1460多件,骨器2270多件,石(玉)器650多件,木器270多件,併發掘出原始社會墓葬27座,灰坑20個。第二期發掘使木結構建築面貌基本清楚,骨、石、陶器具的性能功用獲得新證據,原始藝術更為全面,河姆渡文化內涵更為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