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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浙江頻道10月22日電 日前,省委、省政府決定擴大17個縣(市)的經濟管理權限,溫州樂清、瑞安名列其中。據悉,這些縣(市)有313項審批管理享受地市級權限。
這次擴權依據“能放都放”的原則,除了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以外,目前須經地級市審批或由地級市管理的7,今後將由擴權縣(市)自行審批、管理,報地級市備案;須經地級市審核、報省裏審批的,由擴權縣(市)直接報省裏審批,報地級市備案。公布的擴權事項,涉及發展計劃、經濟貿易、外經貿、國土資源等12個方面的313項審批管理權限。其中有三項最受人注目。
它們分別是:自行審批、報地市備案的具體建設項目供地擴大到5公頃;技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的總投資擴大到3000萬元以下;年減免稅額在20萬元(含)以下的城市房地産稅減免審批。
這次入選經濟擴權強縣(市)主要有三個硬條件:一是地方財政年收入在4億元以上;二是現代化程度在75%以上;三是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或GDP總量在100億元以上。(溫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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