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浙江頻道10月11日電 紹興縣切實解決欠發達鄉鎮的村幹部“欠薪”問題,使村幹部無後顧之憂,保證了村級班子的穩定。
針對村幹部報酬難兌現的現狀,紹興縣以全面推行村黨支部書記職業化管理為重點,確保村幹部能按時足額領到報酬。其中村幹部基本工資的發放根據村規模大小、人口多少、集體經濟狀況好壞等,結合前三年月平均基本工資分類確定基數,並與平時考核挂鉤。對因村集體經濟薄弱,基本工資無法籌集或不能兌現的,由縣、鎮(街道)財政給予補貼。其中縣財政每年補貼115萬元,各鎮(街道)每年補貼在200萬元以上。在此基礎上,實施村主職幹部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投保費原則上由鎮(街道)、村和個人按預先確定的比例承擔,並以鎮(街道)為單位統籌。(紹興日報/鐘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