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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適,字正則,學者稱水心先生。南宋紹興二十年 (1150)陰曆五月初九日(公曆五月二十六日)生於兩浙東路溫州瑞安縣縣城南門望江橋一帶,一個三世貧窮的家庭。
《宋史》卷434《儒林四 葉適傳》(下簡稱《宋史》本傳) 稱他為“溫州永嘉人”,這是指他十三歲左右跟隨父母遷居永嘉縣而言的。
葉適寫的文章,時常在文末自署“龍泉葉適”。因此,清光緒《龍泉縣誌》以葉適為宋代龍泉人,這是錯誤的。葉適為他父親葉光祖所作的《致政朝請郎葉公擴志》(下簡稱《葉公壙志》,説得很明白:
“公姓葉氏,諱光祖,字顯之。祖公濟,游太學無成,貲衰,去處州龍泉,居於溫,至公定為永嘉人。” 這裡,葉適只簡單説明他的曾祖葉公濟由龍泉遷居溫州。關於葉公濟的生平,葉適文集中只有這麼一句。以後,葉適次子葉*所作《葉文定公墓碑記》(現存於溫州市甌海區《永強英橋
葉氏宗譜》,下簡稱《墓碑記》)則有較多的説明:
“其(指葉適)先居處州龍泉,徙居溫州。曾祖公濟公,國學上舍生,*鮑氏。”
國學即是太學,葉適説葉公濟“游太學無成”,葉*説明葉公濟是太學上舍生。太學是兩宋培養人才的最高學府,北宋時期設在首都汴京(今河南省開封市),招收入品以下官員子弟和平民的優秀子弟入學肄業,隸屬於國子監。太學在北宋初年,規模尚小,至熙寧、元豐年間王安石變法時,王安石認識到科舉
制度的弊害,打算以學校來培養人才,統一思想,於是在熙寧四年(1071)十月立太學三舍法。初進太學的學生稱為外舍生,名額七百人,內舍生名額三百人,上舍生名額一百人。學生各執一經,從太學博士受學。外舍升入內舍,再升上舍,均需經過考試視成績決定取捨。上舍生成績優良者,可以免除解試直接參加禮部試,或免除禮部試,直接參加廷試(皇帝親自主持
的考試),賜進士及第。
葉適的父親光祖死於南宋寧宗嘉泰三年(1203),享年八十五歲,當生於北宋徽宋宣和元年(1119)。葉公濟是光祖的祖父,相隔兩代,一代以20歲左右計算,葉公濟的青年時代恰恰是在熙寧年間(1068~1077),而他所肄業的太學也正有外、內、上三舍之分。葉公濟“游大學無成”,説明他的學習成績不佳,沒有取得免除解試或禮部試的資格,更談不上賜進士及第、為官作宰了。以後更因家道中落,於是離開龍泉遷居溫州。
葉適的祖父葉振端,《墓碑記》作“瑞安邑庠廩,*戴氏。”所謂庠生、廩生,這是明清時期生員的稱呼。明清時期的科舉制度是,生員(或稱秀才)、舉人、進士;而宋代科舉制度是,解試及格(稱鄉進士或舉人)後即可參加禮部試(亦稱省試),廷試及第成進土。北來中期以後,進士及第,廷試僅排定等第、名次,不再黜落。北宋時期的溫州和永嘉、樂清、瑞安、平陽四縣均先後設有州學和縣學。瑞安縣學設於北宋崇寧元年(1102),南宋紹興十三年(1142)再予擴建,有重門、兩廡、講、大殿,“設堂以肆講習,兩廡為齋,以處學者,累屋為閣,以儲經史。高明深曠,為一方壯觀。所以,當時瑞安只有縣學學生,並無“瑞安邑庠、廩生”,這是後人誤改。不過,這倒
可以説明葉適的祖父葉振端已定居於瑞安了。葉適的父親葉光祖,是個“教數童子以自給”的蒙師。以後因葉適顯貴,得封贈為朝請即,從六品,賜紫衣金魚。死時,後葉適已官至兵部侍郎,故封贈為正議大夫,從三品。
葉適的母親杜氏是瑞安縣人,祖上“世為縣吏”,是縣衙中的吏役。宋代的官員並非世襲,而且本地人不得擔任本地官員,必須回避;吏役則是本地人,大多是世代相傳,盤據一方,上期下壓,是宋代政治腐敗的一面,也是歷代市治的弊端。葉適
的外祖父不願充當吏役,遷居農村,置些田産過日,但不久家中便衰敗了,所以女兒嫁給“貧匱三世”的葉家。葉家自葉適的曾祖遷居溫州後,家境本就不好,加上溫州連年水災,“室廬
什器偕盡”,因此家中非常貧窮。父親教幾個兒童,所得微薄,不足以維持家庭生活,幸母親杜氏賢惠勤勞,拾取一些苧麻,紡織成少量布匹來補貼家用。因為太窮了,只好租住別人的房屋,東遷西搬,共遷了二十一次。而杜氏安之若素,認為這是婦女
女從夫的職責。當時瑞安工商業比較發達,葉家親友都勸她使兒子放棄學業,改行去經商或學手藝來改善家庭生活,可是杜氏反不願意。她對四個兒子教育很嚴,時常告誡葉適及其兄弟説:
“我無力聘請老師來教育你們,但你們要努力讀書。”又説:“一個人的成敗得失,雖然不能完全由自己來決定,但自己必須發奮自立,不能因窮困而乞憐依賴於人。”正因為杜氏不願使兒子放棄學業,所以葉適在母親死後讚嘆説:葉家能夠繼續保持為
士人家庭,完全是她見識高明且能忍苦堅持的緣故。杜氏因操勞過度,中年得病,纏綿床褥達七年之久。淳熙五年(1178)春,杜氏忽然能自己行走,有如常人,葉適這時恰亦進士及第回家,全家歡喜,認為可以從此痊癒,不料未隔幾月,舊病發作而死,年僅五十三歲。以後葉適的父親續娶,再生育二個兒子、三個女兒。
葉適同胞兄弟四人,異母弟二人,妹三人。葉適是老二。大哥名逮,三弟名還,四弟名過,異母弟名邁和造;妹三人,嫁給孫夔、項士龍、伍衡爾。他的兄弟和妹夫大概都未出仕,葉適的文集中除在他父母的墓誌銘中記其姓名外,其他文章均未有敘述。唯《永強英橋葉氏宗譜》記述葉適的四弟葉過,曾於慶元三年(1197)任建寧府教授,嘉泰三年(1203)任直隸常
州府同知,開禧元年(1205)任建寧府郡守,僅一年,因病致仕,徙居於永嘉場(今溫州市甌海區永強)二都英橋華蓋鄉六里。這裡葉氏宗譜所記一些地名和官職都是明清時期的稱謂,宋代的常州就稱常州,不稱常州府,如溫州,宋代就稱溫州。因州本身就是一級的行政組織,州、府是同級的,下則設縣。宋代只有少數地方設府,州或府的官佐沒有“同知”,只有通判、主簿等官員,同知是明清時代知府的助理官員。葉過的後裔至今仍聚族定居於永強,但葉過本人的生平、官職,溫州府縣誌
中現仍無法查到,宗譜一般都有為了祖宗榮耀捏造官職的毛病,故難知真偽,有待以後考定。
葉適雖出身於“貧匾三世”的家庭,但由於母親杜氏的良 好家教,未使他脫離學業,加上他自己努力用功讀書,明嘉靖《溫州府志》稱讚他“十歲能屬文”,在虛齡十歲時就能夠開筆
寫文章,是一個聰明俊逸的少年,以後便成為我國歷史上一位傑出的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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