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近日印發通知,決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每月提高至2490元。
最低工資制度是以法律形式干預工資分配並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調節經濟活動、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據了解,浙江省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已18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此次調整後,浙江省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第一檔2490元、第二檔2260元、第三檔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第一檔24元、第二檔22元、第三檔20元。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設區市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向社會公布。(記者岳德亮、唐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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