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破解浙江省委巡視指出的縣幹部隊伍整體偏安逸,幹部存在個人事項報告不到位,違規參與投資入股、民間借貸等問題,自2月份以來,浙江省麗水市雲和縣一方面開展幹部違規投資入股、違規民間借貸專項治理,共問責黨員幹部49人,其中留置2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立案審查2人、黨內警告1人、黨員除名1人,通過點上整改,形成震懾。另一方面強化幹部管理,制定出臺“差異化”考核辦法,突出實績導向,破除“無過即合格”的平均主義思想,在考核等次和考核獎金上拉開差距、有所區別,通過“以考促幹”推動幹部作風大轉變。
據介紹,該辦法以差異化考核為主基調,根據浙江省對縣、市對縣考核指標數量和考核分數以及是否承擔省市縣重大改革、重點工作任務等情況,確定各單位考核檔次。提高承擔重點工作單位的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對一類檔次單位,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數量按參加考核領導幹部總人數的30%確定,對二類檔次單位、三類檔次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分別不超過參加考核領導幹部總人數的25%、20%。同時,根據領導幹部工作貢獻度確定年度考核獎金,在績效獎金係數上拉開差距,讓幹得好與幹得差的、承擔重點任務與不承擔的有所差別,全力破解“平均主義”。據統計,今年通過差異化考核,轉任職級公務員3人。
雲和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差異化考核辦法是落實省委巡視問題整改重要舉措,強化了制度剛性,破除考核“無過即合格”和績效獎金“平均主義”思想,對于激發幹部隊伍整體活力,具有十分重要意義。(雷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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