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5 / 01 10:56:15
來源:浙江發布

5月起,這些新規將影響浙江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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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進一步規範鄉村旅游新業態安全問題、支持新型高校建設……5月起,一批新規正式實施,看看哪些將影響你我的生活。

  浙江&&辦法填補鄉村旅游監管空白

  由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司法廳共同起草的《浙江省鄉村旅游促進辦法》,5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鄉村旅游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全域旅游的理念,統籌整合區域內鄉村旅游資源,促進鄉村旅游産業高質量發展。

  《辦法》對鄉村旅游新業態安全問題,明確經營要求、細化標準,着重填補鄉村旅游新業態監管空白。

  浙江印發支持新型高校建設實施細則

  省教育廳印發《浙江省支持新型高校建設實施細則》,5月4日起施行。

  明確支持對象為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由社會力量或省部(校、院)共建等新型主體舉辦,採用國有民辦、民辦公助等辦學模式,實行學生收費、社會捐贈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保障機制,以高起點、創新型、國際化為特點,以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為目標,需要省重點支持(指5年內省級財政投入一般不低於5億元)的新型高校。

  《細則》提出突出重點,精準支持;統籌規劃,分年實施;規範程序,項目管理;績效優先,動態調整等四項支持原則。

  浙江14部門聯合印發《浙江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辦法》

  省生態環境廳等14部門聯合印發了《浙江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違反國家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按照國家規定及該辦法要求,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省人民政府及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為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賠償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及時繳納賠償資金和實施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全面履行賠償義務,做到應賠盡賠。

  《辦法》圍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篩查、索賠啟動、損害調查、鑒定評估、索賠磋商、司法確認、賠償訴訟、修復效果評估等重點工作環節作出規定。

  浙江&&辦法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

  省經信廳印發《浙江省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處理暫行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

  中小企業投訴本省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或遲延支付貨物、工程、服務款項,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投訴做出處理,適用該辦法。

  省經信廳作為受理投訴部門,應當建立便利、順暢的投訴渠道;投訴人在投訴時應當有具體的投訴事項和事實根據,並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受理投訴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自正式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受理投訴件轉交處理投訴部門辦理。

  浙江印發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

  省財政廳、民政廳印發《浙江省用於社會福利事業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應該充分體現公益性,遵循“依法依規、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公開透明、績效優先”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

  福彩公益金主要用於資助為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特殊群體提供服務的社會福利項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會公益項目。用於老年人福利類項目預算總額不得低於當年本級福彩公益金預算總額的55%。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長至2024年底

  人社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在省(區、市)行政區域內,單位及個人的費率應當統一,個人費率不得超過單位費率。

  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有關實施條件,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新《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施行

  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印發《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對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彈出廣告、開屏廣告、利用智能設備發布廣告等行為作出規範;細化了“軟文廣告”、含有鏈結的互聯網廣告、競價排名廣告、算法推薦方式發布廣告、利用互聯網直播發布廣告、變相發布須經審查的廣告等重點領域的廣告監管規則;新增了廣告代言人的管轄規定。

  《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5月15日起施行

  應急管理部近日印發《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判定標準》明確了3方面64項重大事故隱患情形。

  其中,管理類共3項,增加了承包承租單位安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要求。行業類列舉了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等7個行業共47項重大事故隱患情形。專項類列舉了存在粉塵爆炸危險、使用液氨製冷,以及存在硫化氫、一氧化碳等中毒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等3個領域共14項重大事故隱患情形。

  《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施行

  國家發改委&&《失信行為糾正後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所稱的信用信息修復,是指信用主體為積極改善自身信用狀況,在糾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後,向認定失信行為的單位或者歸集失信信息的信用&&網站的運行機構提出申請,由認定單位或者歸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移除或終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動。《管理辦法》分為總則、信用信息修復的主要方式、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的修復、行政處罰信息公示的修復、信用信息修復的協同聯動、信用信息修復的監督管理與誠信教育、附則等7章,共計33條。

  規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保障實現農戶土地承包權益

  農業農村部公布《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從多方面通過規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進一步加強對農戶土地承包權益的保障和實現。

  一是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二是強調在承包方案制定中充分保障農民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更好地實現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三是強調承包合同訂立、變更等情形時,應當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以確保承包方信息和承包地塊信息準確無誤,更好落實和維護農民承包權益。四是強調在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中按照規範程序進行,並及時變更承包合同,以更好保障和實現農民承包權益。

  擴大醫保基金飛行檢查啟動情形和形式,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國家醫保局印發《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於2023年5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醫保部門要聚焦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對象開展“雙隨機”突擊檢查,進一步擴大啟動檢查的情形和形式,強調對違法違規使用基金行為實施綜合打擊,推動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基金監管體系,從而不斷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5月1日起施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工作管理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參保單位、個人、中介機構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可以依照本辦法舉報:一、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的;二、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檔案、材料,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三、組織或者協助他人以偽造、變造檔案、材料等手段騙取參保補繳、提前退休資格或者違規申領社會保險待遇的;四、個人喪失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後,本人或者相關受益人不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隱瞞事實違規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五、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者挪用貪佔社會保險基金的情形。

  修訂後的《礦業權出讓收益徵收辦法》施行,減輕企業支付壓力

  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修訂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徵收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延續執行了現行辦法大部分條款,並結合徵收管理實際情況,對部分條款進行了細化、調整和補充。

  一是在徵收管理體制上,在保持中央與地方總體分成比例穩定的基礎上,細化明確不同情形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分成規定。二是在出讓收益徵收方式上,減輕了企業的支付壓力。一方面,明確按出讓收益率徵收的方式。另一方面,降低了按金額形式徵收的首付比例,最大程度延長了分期繳款年限,細化了市場基準價的相關規定。三是在繳款和退庫上,將礦業權人繳款時限從收到繳款通知書7日內延長至30日內,便於其籌集資金。四是在新舊政策銜接上,分類明確了新老礦業權的出讓收益徵收政策。

  《野生動物檢疫辦法》施行

  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布《野生動物檢疫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12條,主要規定了三方面內容。一是明確檢疫程序,對野生動物檢疫申報、受理、實施、結果處理、補檢等環節的程序作出總體規定。二是細化工作要求,在明確檢疫範圍基礎上,規定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相關制度、完善技術支撐體系、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三是落實防疫責任,要求相關單位的獸醫人員應當協助官方獸醫實施檢疫,開展野生動物隔離觀察、健康狀況記錄、臨床檢查等工作。

  《辦法》還配套公布了野生動物檢疫規程、重點檢疫病種名錄、檢疫申報單樣式、臨床檢查證書等附件,進一步細化規定了野生動物檢疫有關要求。

【責任編輯:張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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