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4 / 02 14:01:21
來源:浙江發布

明確空氣優良天數比率、飲用水水源安全等要求,浙江公布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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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要高于92%,地表水省控斷面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94%以上……近日,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印發《2023年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點》。

  《通知》提出,2023年浙江省生態環境主要有這些目標:

  環境空氣品質方面

  設區城市PM2.5平均濃度低于26微克/立方米,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高于92%,中度污染天數同比減少20%。

  水生態環境品質方面

  地表水省控斷面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達到94%以上。

  海洋生態環境品質方面

  完成國家下達的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類、二類)比例考核目標。

  土壤環境品質方面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高于95%。

  污染減排方面

  四項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完成“十四五”目標任務的60%以上。

  今年,浙江要深入推進美麗浙江建設,全力助推經濟穩進提質,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扎實抓好清廢治新治塑,切實維護生態環境秩序,加快健全現代環境治理體係,縱深推進生態環保鐵軍隊伍建設!

  全面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完成29個重點區域生物多樣性調查評估成果整合發布。推進麗水生物多樣性保護全國引領區、磐安縣生物多樣性友好城市等7個試點地區工作,建成6個省級生物多樣性體驗地。

  扎實推進共富大美建設

  積極推進與湖州、衢州、麗水等地廳市合作協議落地。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係統山海協作,在低(零)碳試點、山水林田湖草係統保護修復、生態産品價值實現等領域,搭建合作平臺、謀劃幫扶項目,推動山區海島縣高品質發展。

  推進減污降碳制度創新

  探索降碳與治氣治水治廢等協同創新解決方案,形成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制度體係。構建區域污水資源化利用和再生水迴圈利用體係,探索“無廢城市”減污降碳協同技術模式,編制溫室氣體和大氣污染物排放融合清單。

  強化減污降碳模式創新

  指導杭州、寧波、嘉興、湖州、衢州、麗水等地開展現代化國際大城市、數字經濟型、工業型、生態良好型等不同類型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城市建設。全年新增低(零)碳鄉鎮(街道)20個、村(社區)300個以上,打造減污降碳協同試點12個、標桿項目30個以上。

  積極推進碳交易

  深度參與全國統一碳市場建設。指導嘉興市、湖州市、麗水市碳普惠和安吉縣竹林碳匯、椒江區大陳島藍碳交易試點建設。

  全力保障亞運會環境品質

  建立完善省市縣“1+6+20”亞運會環境品質保障方案,健全污染天氣應對和區域協作機制。開展會前污染整治和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所有問題拉條挂賬、限時整改,8月底前全面完成銷號。

  實施空氣品質全面改善行動

  持續推進産業、能源、運輸結構優化調整,打好污染天氣消除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淘汰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1.5萬臺。

  全面鞏固水環境治理成效

  加強杭州亞運會水環境品質保障,強化重點水體藍藻水華防控。推動構建清清河網,持續推進八大水係和近岸海域生態修復,修復河湖生態緩衝帶200公里。指導嘉興市開展全國水生態修復試點城市建設和嘉善縣“雙示范”建設中打造水生態修復金名片。

  深化“污水零直排區”建設

  打造20個省級標桿工業園區“污水零直排區”、30個城鎮“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標桿鎮(街道)。推動構建清潔管網,協同推進污水管網係統排摸,推動工業園區老舊污水管網更新改造。

  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完成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電子圍欄建設,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達標率保持100%。推廣千島湖“秀水衛士”場景應用。

  加強近岸海域環境綜合治理

  推進實施《浙江省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2022—2025年)》,深化“1+N”專項攻堅,打造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案例庫。推進“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加強南北麂列島等34個海灣生態係統保護,建成寧波梅山灣、溫州洞頭諸灣、舟山普陀諸灣和臺州灣4個重點美麗海灣。

  深入推進土壤修復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推進杭鋼半山基地退役地塊土壤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國家試點,實施重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全面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動態排查治理農村黑臭水體。

  深化全域“無廢城市”建設

  所有設區市和50%的縣(市、區)通過全域“無廢城市”建設評估,承辦全國“無廢城市”建設現場推進會暨“無廢亞運”國際高峰論壇。開展“無廢亞運”提升行動,打造全球首個大型“無廢”賽事,培育“無廢細胞”2000個。

  實施改革創新攻堅行動

  開展生態環境行政許可整合改革:

  堅持審管分離,先行先試,助力打造集約高效的營商環境;

  優化環境資源配置改革,確保全省重大項目環境資源要素指標“應保盡保”;

  開展環境領域指數融合改革,以減污降碳指數為總成,促進指標呼應、措施協同;

  著力打造海洋“藍色迴圈”新模式、噪聲監管高效協同新機制,開啟重點領域治理新局面;

  深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推動“損害擔責”原則法治化、常態化、規范化;

  完善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扎實推進廳屬事業企業單位改革。

【責任編輯:張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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