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來了!浙江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有了統一規范
2022-01-12 08:00:30 來源: 浙江新聞客戶端
圖集

  當前,浙江共有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1326家,其中635家是“雙減”後由學科類培訓機構轉設而來的。

  10日,省科技廳和省教育廳聯合出臺《浙江省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下稱《指引》),浙江首次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做出嚴格規范。

  “面對老百姓關切期待,促進其規范有序、持續健康發展勢在必行。”省科技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説,《指引》從機構設置、場地設施、培訓內容、資金監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基本要求。

  比如,培訓對象含有12周歲以下學生的培訓場所,不得設置在4層及以上樓層、地下室、半地下室;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教學用房面積應不少于開辦場所建築面積的2/3,且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如果需要較多設備、器材,則不低于5平方米。

  科技類培訓離不開科學實驗,浙江如何確保這一重要課程的安全呢?

  省科技廳相關處室負責人告訴記者,科學實驗應安排在專用教室進行,其場地、設備、安全等要求需與中小學校實驗室要求一致。同時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體的安全防范體係,實行視頻監控全覆蓋。

  在師資配備上,《指引》明確規定,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其中聘用師資應持有《教師資格證》或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此外,我們還要求線上下培訓中,每班次的老師原則上不低于學生人數的5%,在機構的現實情況與家長的需求當中探索平衡點。”省科技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説。

  針對家長最關心的“科技類校外培訓容易打擦邊球”問題,《指引》則在制度上抓緊尾巴,明確紅線。《指引》在開篇即指出,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是從事中小學編程、機器人、創客、科普知識等旨在培養科學興趣、提升科學素養、拓展思維能力的各類科學技術培訓服務的非學歷培訓機構,厘清適用范圍。

  《指引》從三方面出發,進一步規范培訓內容,杜絕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擦邊球”行為——“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借辦科技類培訓之名開設學科類課程內容”、“機構應當建立培訓材料編寫、審核、選用、備案以及編寫研發人員資質或專業能力審查等內部全流程管理制度”和“機構應當對培訓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安全性作出書面承諾並自覺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下一步,我們將建立動態更新的負面清單,嚴格準入條件;兼以績效評估正向激勵培訓機構健康發展。”省科技廳相關處室負責人説。

  記者了解到,《指引》將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在其施行前已設立的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須在兩年內按本指引要求,重新審核登記。(記者 何冬健 紀馭亞)

  

責任編輯:韓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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