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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機關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2021年12月10日 18:26:00 來源: 普洱日報

  一直以來,我市公安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努力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活動。近年來,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同有關部門一起,多次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動,大力整治中小學校周邊治安秩序和學校門前的交通秩序,加強對學校周邊出租房和流動人員的治安管理。堅決查處傳播暴力、封建迷信和偽科學的出版物,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整合社會資源,切實加強對違法和輕微犯罪未成年人的幫助、教育和轉化工作。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嚴格按照《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程式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由專門機構或專職人員按照特殊程式和要求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在依法嚴厲打擊教唆、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首要分子的同時,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立足于保護、教育、挽救,促使其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基層公安派出所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依托居委會、社區、學校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抓好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社區防范計劃的落實工作,幫助有劣跡和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促其改正不良行為。

  抓好選派優秀公安民警擔任法制副校長工作,積極參與“安全文明”創建活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是抓好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載體,法制副校長制度的建立,對于增強未成年學生的遵紀守法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市各地公安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選擇優秀公安民警擔任法制副校長,同有關部門一道,組織開展了“維護未成年合法權益”,“拒絕毒品、珍愛生命、莫讓黃、賭、毒進我家”等活動,積極參與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記者 臧靈)

[責任編輯: 李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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