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省政府同意,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明確執行部分國家商品儲備稅收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雲南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承儲企業及管理辦法。
《通知》明確,雲南省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承儲企業包括省級、州(市)級、縣(市、區)級糧、食用油、糖、肉儲備企業。印花稅優惠包括: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徵收。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包括:承擔商品儲備業務的房産、土地,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企業應按規定進行免稅申報,並將有關資料留存備查。(記者 楊抒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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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芳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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