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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大常委會:“緊盯”國有資産管理 加強人大監督職能

2022年02月15日 09:49:46 來源: 雲南日報

  省人大常委會出臺決定

  “緊盯”國有資産管理 加強人大監督職能

  各級人大常委會每年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關于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報告,每屆人大常委會在聽取和審議綜合報告時要開展一次專題詢問,重大事實不清、整改不力的問題可依法進行質詢和特定問題調查……近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緊盯”國有資産管理,進一步健全人大監督制度。

  國有資産是全體人民共同的寶貴財富,管好、守好國有資産“家底”,人大監督肩負重要職責。近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斷加強人大國有資産監督職能,2017年,中共中央印發《關于建立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制度的意見》,對政府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制度化、規范化、程式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對人大常委會加強審議監督提出了明確要求。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加強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要求各地參照決定,建立健全監督制度。

  “雲南省出臺《決定》,是落實好中央決策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客觀需要,將推動人大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國有資産監督職責。”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王衛昆説。

  《決定》共十一條,分為總體要求、職能職責、資産分類標準、報告和審議工作、健全相關機制、實施時間等,明確了適用范圍、具體職責職能、監督工作方式、改進國有資産管理等內容。

  人大監督國有資産管理情況,而不是直接管理國有資産,所以監督重點是在摸清國有資産家底的基礎上,了解和掌握各類國有資産是如何管理的、管理的效果如何。《決定》細化明確了企業國有資産、金融企業國有資産、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國有自然資源資産的具體內容,並規定人大常委會以每年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關于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報告作為履行人大國有資産監督職責的基本方式,並綜合運用執法檢查、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法定監督方式。人大常委會通過制定國有資産監督工作五年規劃對屆內國有資産監督工作做出統籌安排,通過制定年度監督工作計劃具體實施。同時,省政府要明確部門職責,建立統一規范的資産統計制度,建立健全反映不同類別國有資産管理特點的評價指標體係,全面、客觀、精準反映管理情況和管理成效,重點反映保值增值、資産負債、經營績效、配置處置、防范風險等情況。

  堅持問題導向、增強可操作性,是此次省人大常委會起草《決定》遵循的原則之一。《決定》明確,應建立日常監督工作機制,運用預算與國資聯網監督係統開展監督,發現的問題反饋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人大常委會監督發現、社會普遍反映、新聞媒體曝光的典型問題和案例提出建議,經主任會議專項批準,可以對相關部門、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情況進行調查。同時,要強化整改問責,各級政府建立健全整改問責機制,各級人大常委會建立健全跟蹤監督機制。

  為提高國有資産管理水準,《決定》明確,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推進國有資産數字化監管,建立全口徑國有資産資訊共用平臺,健全資産管理和預算管理相銜接的工作機制。(記者 瞿姝寧)

[責任編輯: 劉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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