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復議制度是行政機關內部自我糾錯的一項重要監督制度,在解決行政爭議,建設法治政府,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近年來,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司法局立足“以人為本、復議為民”的工作原則,加強行政復議規範化建設,提升行政復議工作質效,有序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有力促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助力全區法治化營商環境高質量發展。
打牢基礎,強健規範化“筋骨”。為進一步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任務,克拉瑪依區司法局從“硬”手段入手,積極推進,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全面提升司法為民服務水平。2022年7月,區司法局按“四室分離”(接待、審理、檔案和聽證功能)要求,依託區社會矛盾糾紛多元調處化解中心,打造了集行政復議諮詢、受理、立案、調解、聽證和審理等功能於一體的行政復議服務中心,對全區所有復議案件進行“統一受理、統一審查、統一決定”。同時,依託克拉瑪依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平台,為來訪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申請行政復議等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務。目前區行政復議服務中心配備2名案件審理工作人員,均取得國家法律執業資格證,切實提升了行政復議辦案質量。
優化機制,打通規範化“脈絡”。為了增強行政復議專業力量,區司法局組建由專業律師、檢察官、政府法律顧問等法律業務專家組成的行政復議諮詢委員會,為疑難複雜行政復議案件進行“會診”並提供專業諮詢意見,有效提高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準確率。為了規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程序,區司法局堅持採取承辦人負責、兩級審理、集中討論方式審理案件,結合多方意見形成案件處理意見,經報請區領導審批後定案,保證案件的公正公平和行政復議決定的合法性、專業性、權威性。為了提升行政爭議化解率,區司法局在案件辦理中認真落實案前100%調解、案中100%釋法、案後100%回訪“三個百分百”工作機制,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和解化解率穩步提升。
暢通渠道,實現案結事了。行政復議辦案人員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改變“書面審查”工作模式,加大調查、聽證、詢問的範圍和力度,讓當事人充分發表自己的訴求和觀點,並及時做好釋法明理工作,提高行政復議公信力,達到服判息訴的工作目標。
2023年12月,班某某因不服市場監管部門對其投訴舉報不予立案的行政行為,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經調查,被申請人按照法律規定進行了立案前審查,不予立案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復議機構在法定期限內作出了維持決定,並通過郵寄方式將行政復議決定書及行政復議後答疑告知書送達申請人。案後,申請人來電申請答疑,辦案人員對申請人的疑問進行了一一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申請人釋法明理,經過多次答疑後,申請人消除了疑問,沒有再提起行政訴訟。
自2023年行政復議聽證室建設完成,共召開聽證會3場次,開展案件現場調查20余場次,有效提升了行政復議案件辦理質效,提高了行政爭議實質化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