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兵團公布《關於賦予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兵團區塊第一批兵團級經濟社會管理事項權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賦予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兵團區塊(以下簡稱“新疆自貿試驗區兵團區塊”)第一批兵團級經濟社會管理事項權限26項,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確,為進一步推動新疆自貿試驗區兵團區塊高標準、高水平、高質量建設,兵團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則,首批賦予新疆自貿試驗區兵團區塊的兵團級經濟社會管理事項權限包括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備案、旅行社經營邊境游資格審批、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審批、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鹽)生産許可、制定公立醫療機構國際醫療服務價格等。
《通知》要求,三師圖木舒克市、四師可克達拉市、十二師要統籌各自貿試驗區兵團區塊,依法依規承接賦權事項;各自貿試驗區兵團區塊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用好兵團級經濟社會管理事項權限,及時梳理總結改革成效,切實將兵團級管理事項權限轉化為高標準、高水平、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的強大動力。(全媒體記者 姜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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