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烏—昌—石”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協調推進會舉行,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為契機,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推進重點區域立法工作,為建設美好新疆提供法治保障。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祖木熱提·吾布力出席會議並講話。自治區副主席王剛,自治區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司法廳,兵團生態環境局等主要負責同志,以及立法項目組專家等進行交流發言。
會議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制定條例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做好條例立法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會議強調,要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立法工作,全力落實自治區黨委確定的立法目標、交辦的立法任務,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變為國家意志和各族人民的共同行動。要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從實際出發,全面梳理“烏—昌—石”區域大氣污染治理存在的問題,找準重點難點,針對實際立法,確保提出的法規條款有的放矢、靶向精準、可操作性強。要堅持質量第一,在有特色、真管用上下功夫,增強條款的針對性、可執行性。要充分吸收基層工作實踐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立法形式固定下來。要恪守法治原則、遵循立法程序、嚴守立法權限,提升地方立法質量。要始終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使立法過程成為實現和體現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民主的典範。
會議要求,要堅持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託、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發揮人大的審議把關作用,防止和克服立法中出現部門利益化現象,更好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具體任務措施,加強協同配合,確保立法進程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