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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全國行政執法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作者:    來源: 新華網    日期: 2023-01-21

  新華社烏魯木齊1月21日電(記者王菲)近日,司法部通報《關于表彰全國行政執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榮獲全國行政執法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這是該支隊繼2021年榮獲“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後再次受到國家級表彰,也是此次全國公安交警係統5個受表彰集體之一。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天山區大隊新華路中隊民警杜從濤在西大橋執勤點指揮交通(2020年11月19日攝)。

  近年來,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用法治理念牽引交管工作全領域、貫穿執勤執法全過程,連續多年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烏魯木齊市公安局考核中名列前茅,行政執法水準邁上新臺階,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執法規范化建設作為執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通過改進執法理念,實現管理與服務相結合。一方面圍繞秩序管理、事故預防、緩堵保暢的主責主業,緊盯交通堵點、秩序亂點、事故黑點、群眾反映熱點,保持嚴管態勢不放松;一方面著眼優化營商環境、改進民生、服務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大局,不斷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緩解交通擁堵、便利車輛通行、柔性執法等一係列便民舉措,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關係。

  ↑1月7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在烏魯木齊地窩堡國際機場向接送機駕乘人員開展春運交通安全宣傳。

  另外,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還優化執法方式,實現教育與處罰相結合。一方面加大交通勸導體驗、現場口頭教育等柔性管理手段的應用,引導違法駕駛員自覺消除違法行為、增強文明守法意識;一方面調整違法查處結構,建立嚴重違法嚴查清單,針對易肇事肇禍重點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確保交通治理力度不減、秩序不亂、效果不降。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還開設支隊長熱線,及時發現整改路面執勤執法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同時,積極開展“零信訪”大隊創建,協調各區縣法院及檢察院、保險公司,建設完善事故首問接待室、交通法庭和司法調解室,將群眾在事故處理、交通違法處理、信訪案件辦理等執法環節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在烏魯木齊市會展大道附近,水磨溝區交警大隊民警騎著自行車在路面巡邏時,向市民宣傳低碳綠色出行知識(2022年4月21日攝)。

  在日常普法方面,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普法與執法工作緊密結合,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積極構建尊法學法用法的法治社會環境。

  今後,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不斷向規范法治建設出拳出招,向嚴格執法監督加壓加力,努力提升執法公信力,切實發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

  

[責任編輯: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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